監護人與領養人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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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姊未婚生BABY,但是孩子的爹已經有太太了也有自己的小孩,目前小孩是監護權在我姐身上,BABY是跟我姐住在一起,因為希望小孩可以跟他爹姓,所以BABY由他爹以領養的手續去報戶口,孩子的爹有空就會去我姊那,前陣子她們吵架了,我姊說他想分開,但....小孩?1)如果,我姊想要留下小孩,但BABY的爹不肯,那我們是否不可以帶走孩子?如果不行,那我們可以用什麼方式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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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a avatarElma2006-06-01
(先問個現實問題:你姐現在跟對方吵架 負氣要分手;會不會哪天心軟或氣消了 又跟孩子生父復合?)(還有,上文中提到的認養 其實是認領;非婚生子是給生父「認領」 這有法律專有名詞 以後請不要再誤用) 一.非婚生子本來就是生母的 況且妳姐有小孩監護權 小孩當然可以帶回來女方這裡 妳姐有100%的權利二.不需要再確認小孩與生母的關係在民法1065條�
Sarah avatarSarah2006-06-05
感謝!
Jacky avatarJacky2006-06-02
1.你姐是未婚生子,只要跟孩子的爹沒有任何結婚証明,法律上小孩是屬於你姐的,男方無權2.更改女方姓氏,入戶口3.於第一條已証明孩子在於男方是無權的,所以你們可以聲明男方禁止探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