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享嗶嗶樂,甜蜜閃亮亮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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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個ID限一篇~那我也來貢獻好了~純粹想要賺P幣

原本是想要寫一個比較詩情畫意又浪漫的~
像~許一個廝守伴今生的未來~這類~
但是文學造詣實在沒那麼好~心思也沒那麼細膩
只好轉換方向~

記得剛結婚時,曾經問了老公:"你覺得結婚後有哪些優點啊~是結婚前沒有的?~"

他的回答竟是:
1.再也不用送妳回家了~結婚了就可以一起回家!
2.終於可以盡情享受嗶嗶嗶~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嗶嗶合法有理
3.再也不用跟彼此家人報備要去哪,想去哪玩就去哪玩~到處旅行都沒關係~
結婚~好自由~

好吧~所以就引用老公的說法..造就了我的標題徵文~

"盡享嗶嗶樂,甜蜜閃亮亮"

結婚後,可以盡情享受嗶嗶的樂趣,兩人甜蜜指數破表,閃光閃到反光發亮~XD

希望板上的每一位都幸福甜蜜每一天喲!>/////<

我最喜歡看大家Po歡樂的閃光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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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活越趨平凡,溫柔仍不轉淡,這才是屬於我們最璀璨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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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0-10-18
我朋友也是說結婚是為了有乾淨免費能力有保證的性伴侶 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0-22
這其實只是婚姻生活的一小環節~把他放大拿來作文章XD~
Andy avatarAndy2010-10-25
想到笑話一則:結婚有什麼用?有個鳥用!
Enid avatarEnid2010-10-30
樓上非常適合投稿板標!!XD
Isla avatarIsla2010-11-02
我最近很想結婚也是因為這三個理由耶XD
Liam avatarLiam2010-11-04
未婚身分男女bibi有啥好不合法的嗎?
Kumar avatarKumar2010-11-08
沒說未婚bibi不合法啊^^.至少已婚bibi懷孕很正常.合情理.
Mary avatarMary2010-11-12
合不合法其實是個人心思考量.並非真的講到法律.請別介意!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1-17
推一個 搬出去住才可以自由自在阿~~~我也要!
Dora avatarDora2010-11-18
我記得在小說裡看過一句: 結婚後才有合法做愛權XDD
Zanna avatarZanna2010-11-22
張愛玲說的,結婚是合法賣淫
George avatarGeorge2010-11-23
也很很推原PO的三個理由~也是因為降好想快點婚!!
Andy avatarAndy2010-11-28
不過當然還最主要的理由~是很想跟身旁這位度過往後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