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愛情觀好像變了!劈腿的故事思空見慣,「還未結婚都還有選擇的權力」之說法也很興盛喜歡上有另一半的對象,有越來越多的聲浪是鼓勵他們勇敢告白、追求真愛戀愛不像婚姻有法律的保障,那假若單方因為沒感覺,或喜歡上別人而提分手,就算我們仍然愛他,也得選擇分手。他已經不喜歡你,所以不該綁住他?好聚好散?是這樣嗎?自己的情人喜歡上別人,那個第三者變成他現在的真愛,原本的正牌男(女)友無預警變成阻礙,就該放手嗎?要不就是死纏爛打、妨礙別人的幸福?是這樣嗎?這樣不是很沒保障嗎?難道只要不是劈腿,據實以告,男(女)朋友對彼此就沒有責任了嗎?...Showmore
男女朋友對彼此間的關係有責任嗎? - 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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