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要申請惡意拋棄我姐姐...他老公也就是我姐夫他從3年前生意失敗(還騙我姐姐辦了一推信用卡都用我姐姐的名字刷爆了了快一百多萬我姐姐現在協商後每個月要還8000元~一萬不等...)開始就不回家搞外遇也不扶養三個小孩子(一毛錢都不拿回來)我姐夫現在在電子公司當工程師月領35000~40000(還是知名的上市上櫃公司)之前雖然吵架歸吵架但是前二年還有回家看小孩子可是現在持續一年都沒有回到家三個孩子分別高三高一國三都是在用大錢的時候也是正需要父母陪伴的時期可是我姐姐每天湊學費生活費每個月要還的債務就夠累的了可是她還是努力陪著三個小孩現在做二份工作白天當看護晚上去餐廳打工回到家都要半夜才能休息我大約找了一下文知道可以寄裁判書(3000元匯票)給地方法院來判決惡意拋棄並且確定後可以請求對方付這筆錢(包括孩子的監護權起訴1000元)但想知道的是訴訟狀該如何寫呢?因為說真的這種事是人生頭一次辦也希望是最後一次竟然姐夫的心已經在外面了更何況姐姐也為了他背了一百多萬的債務那是大人的事情重要的是孩子需要教育費小孩子何其無辜希望大大能夠幫忙
申請惡意拋棄(請大大詳讀我姐姐的情況感恩)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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