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護令就一定可以訴請離婚嗎?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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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申請到保護令的就一定可以訴請離婚嗎??那個是不是要開庭??如果其中一方一直沒有出庭會怎麼樣嗎??法官會請家人到院做證人嗎??什麼樣子的情況之下可以訴請離婚??譬如~分居到多久的時間~就可以以不履行夫妻義務而訴請離婚...之類朋友的老婆~曾經申請保護令~可是朋友並未出庭~(因朋友人在國外工作~一個月回來一次!不一定回來多久!)之後口角~或吵架~老婆都會以要告朋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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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06-07-27
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七有不治之惡疾者。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九生死不明�
Dinah avatarDinah2006-07-28
建議你打電話到地檢署、或親自到法院訴訟輔導科去問比較好,他們給你的答案最正確可靠、且專業。若你要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有http://law.moj.gov.tw/%EF%BC%8C%E8%BC%B8%E5%85%A5%...
Jake avatarJake2006-07-28
其實這些問題,你可以打113去問,這樣會比較詳盡,你也會比較了解2006-07-2622:44:48補充:現在打也可以,因為都會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