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我是個特別案例 - 感情
By Madame
at 2009-09-17T00:00
at 2009-09-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連社工師都沒辦法了誰能幫幫我呢我先說我的情況1.我父母親離婚我的監護權在我父親那邊2.可是我的戶籍是在我媽媽這邊3.我父親沒有扶養過我4.我媽媽的月收入是240005.我沒有賺錢我還是個學生二專6.我家戶籍只有我跟我媽媽7.沒有動產及不動產8.那他會連我姐姐也算進去嗎??可是不同戶9.我住在台北市申請低收入戶資格(一)應計算人口範圍: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五、在學領有公費。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8年即9829元)。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三)扶助等級:依臺灣省、福建省低收入戶扶助等級之規定:1.第一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2.第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分之二以下。3.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四)補助金額1.第一款:9829元/人/月2.第二款:5000元/戶/月15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2200元/人/月高中職以上5000元/人/月3.第三款:15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2200元/人/月高中職以上5000元/人/月應備證件1.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戶籍謄本。2.全戶應計算人口之稅籍資料。(9月後申請要97年度報稅資料)3.全戶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學生證國中生及國中以上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失蹤滿6個月證明等。6.郵局追繳同意書。7.切結書。8.有委託申請者,應檢附委託書。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交付方式: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經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初審、縣府核准後,公所通知申請人並於次月9日撥入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內。審核時間:最長44個工作天...Showmore
Tags:
感情
All Comments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9-20T05:56
at 2009-09-20T05:56
By Xanthe
at 2009-09-20T10:47
at 2009-09-20T10:47
Related Posts
我想要的結婚條件,過分嗎
By Oliver
at 2009-09-16T00:00
at 2009-09-16T00:00
請幫我解籤嘉義市嘉邑城隍爺第十六首尋找失蹤的狗
By Eartha
at 2009-09-16T00:00
at 2009-09-16T00:00
我想問小原尚的作品?!
By Thomas
at 2009-09-16T00:00
at 2009-09-16T00:00
鹿港天后宮第五十首的籤詩
By Jacob
at 2009-09-16T00:00
at 2009-09-16T00:00
想離婚但是找不到方法
By Anthony
at 2009-09-16T00:00
at 2009-09-1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