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一年多前因為生病過世,
父親六十歲,不習慣自己一個人生活,想再找一個伴
所以家母過世不久,因為一些巧合,
父親與家母一個遠房表妹(離過婚,下稱阿姨,52歲)很快的進行交往,已交往一年多。
但因為父親與阿姨不在同一個城市,父親又尚未退休,故只有周末見面
因為阿姨的第一段婚姻曾被家暴,當時還有被囚禁,
是我父母去把她救出來的,所以她相信我父母是好人,
還曾經當著我父母的面說:「姐夫真是好男人,要是姐姐你不在了,我一定嫁他」
我媽當下當然是很不悅,但卻也沒想到一語成讖
我媽真的先走了。
阿姨目前沒有工作,但有房產,和現金二千萬,
平常就是非常悠閒的過日子,和天天上瑜珈,身材體態保持得很好
有這麼多資產,據我爸說這是她年輕時作二胎和信貸賺來的
(但我怎麼有印象我媽說,那位阿姨背景不單純,待過風月場所之類的)
不管如何,我本來覺得我爸開心,身體健康就好,
但沒想到我爸說想和阿姨登記結婚,負起一個男人該負的責任
並且用退休後的退休金和股票、現金等(應該也有好幾百萬)
一起負擔兩人的生活開銷等
其他的保險金和房產就留給我和我弟
但幾天前阿姨居然開出一個條件是:
她希望我爸拿出一千萬的資產,買投資型保險(說法是可以有固定收益,受益人寫她)
她也把二千萬的資產(目前應該也是在保險裡),受益人寫我爸
阿姨本來這二千萬的受益人是寫她弟 (也是單身)
阿姨親人只有她媽媽 (目前和其他人同居),和她弟
但她說她弟說改成我爸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
想請問各位對於這樣的安排覺得是不是正常呢?
真心相互扶持的話,需要這樣把彼此置於這樣的風險下嗎?
我問了二位朋友都覺得不正常,希望再聽聽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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