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剛出社會工作 開始有自己的薪水之後
我媽就火速的去找了新房子
半年內就搬到新家
貸了幾百萬 然後要我跟他一起繳房貸
一個月 我跟他一人繳兩萬 總共四萬
這兩萬佔了我薪水很大的比例
當時的我沒什麼口才能夠跟他辯 無力反抗
就這樣住在一起
這兩三年越住越不快樂
因位原本應該只屬於我跟我媽的我家
現在又多住了我外公 我阿姨 然後偶而會來的我媽的男朋友(對 我媽離婚 我是單親家庭)
很多家裡的事情 我沒有辦法照我的意思去擺設 去運用
例如我家的前陽台明明很大 但是都讓我媽拿去種一些廢物的花花草草
種花是很好 但是連讓我曬一件雨衣的空間都沒有 我就很不爽
洗衣服也是要看有沒有空檔 家裡人多就得輪流曬衣服 幹
之前我阿公煮東西忘了關火差點火災 就搞得連瓦斯爐都不能用(我媽說的)
所以我偶而要煮開水就很麻煩
我總覺得為什麼要把我綁住
我一點都不喜歡住在臺北
原本我還打算可能的話 要去外縣市工作生活
但是現在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每天回到家門口 就開始不爽
因為我還是得繼續跟著付房貸
我不能搬出去 也懶得去溝通什麼
我在家一句話也不想講
這樣一點意義也沒有
唉
我真的好想要有自己的空間
就算以後我名下一間房子也沒有 也總比現在這樣好
誰能告訴我 我該怎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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