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爭取子女監護權!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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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09-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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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生一些事情,對我的婚姻生活感到心灰意冷、不管是什麼事都與我先生沒有共識,因此我們常常吵架且愈吵愈匈,有意訴請離婚,但我們育有一子,一歲一個月大,我希望能拿到小孩的監護權,想到了這個問題便上網搜尋了一下,找到了以下的資訊:.........若雙方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而且,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裡面提到"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我有工作,但薪水不如我先生來的多,他多我將近一倍吧!就這一點,我算是弱勢,吃虧的一方嗎?有沒有其他辦法呢?而經濟狀況是單指夫妻二人的經濟狀況,或是可以推擴到二個人的家庭呢?(含他父母與我父母),因為單單我個人沒什麼錢,存款也只有一點點,雖然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但想到教育一個小孩是很花錢的,那些往後的花費和開銷,讓我很擔心!我該如何是好?要怎樣才能有勝算?請大家幫幫忙!...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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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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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09-10-05T17:20
妳好:依上揭妳應已對於法院判決未成年子女監護有了初步的概念,至於發問內文所提法院就兩造經濟能力的考量是否含括兩造的家庭這是當然的,在法院委請社工人員至兩造的家庭去勘驗未來子女的生活還境時就會將此因素納入考量,另也將考量的是兩造家屬對於當事人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其是否持以支持的態度總的來說法院的考量就如妳上揭所言是以維護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所以說對於未來兩造的當事人誰能給予最好的身教此亦為法院考量的範圍,簡言之妳與你先生每月的收入雖是他較妳為多但妳們兩造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兩造家屬所從事的行業與受教育的程度此均可以引入庭訊的程序而使法院納入判決的考量內至於如果說我上開所言的訴訟要件兩造的懸差頗大,此時則需倚靠訴訟的技巧來達成所想要的判決結果,例如可呈妳個人對於子女未來的學業教育計畫以及人格養成的計畫將之以書面呈給法庭以使法院明白妳對於子女的養育之用心,當然有關此類會因個案的不同而使用的方法亦有所不同,但因在此妳並沒有詳訴妳的情況所以我也無法給妳詳盡的建議,如有需要可再補充發言又或加我即時通我的帳號都一樣的,屆時再與之討論之.上開回答盼能對妳有所助益之...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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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09-10-08T21:54
民法規定:繼承財產先人在未死亡前.給予.贈與.繼承.不得在=離婚協調條件?.你要記得在於>書狀中>列出來>明細>並要會>主張>撫養權.的費用依然付給.][法律]的糾紛訴訟程序..衍生相關的法條非常的多.只有依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確保永久性的問題民事訴訟法你可以[主張]衍生相關的法條非常的多.撫養權.的費用依然付給兒子、女兒、因為有撫養權.的費用依然付給繼承人權相對==的有撫養權==.的實際判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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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09-10-09T17:06
一般而言通常法官多數是以母親為優先!再者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生活環境!能夠給小孩的時間是不是足夠?你可以跟法官要求共同監護但小孩跟你同住!每隔多久的時間小孩的爸爸可以來看他等等的!當然你也必須要球隊方要支付一半的小孩教育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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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9-10-05T15:29
ANS;1.經濟能力、收入只是參考因素之一,能妥善照顧子女,身心健全發展的一方,才是最佳考量!至於有錢的一方,如果又嫖、又賭、或是酒鬼,或生活不正常、或有犯罪習慣、或吸毒、或有慣行毆打、忙於工作、外遇、出口閉口三字經、或為離婚原因有過失之一方,精神虐待等都可以當作不適任,只要讓他負擔扶養費!而監護權,就讓有意願、有能力、有時間的一方照顧子女即可!2.法院裁判監護權歸屬時,會根據子女的最佳利益,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考慮一切情況,並且特別考慮下列事項: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2.子女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3.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和態度。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的感情狀況。3.建議你朝上開方向蒐集證據努力爭取監護權,同時請求對方按月給付子女扶養費!第1055條(離婚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義及變更)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第1055-1條(裁判離婚子女之監護(一))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Showmore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09-10-06T12:23
能告知現在情況;才能提供建議.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09-10-07T13:53
http://www.tw-angel.com.tw/single/14.html

有婦之夫到底在想什麼?(長~~~~)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10-05T00:00
我跟他認識了5年多,工作認識真正有了親密關係大約2年多我們並沒有固定的時間約出來見面有可能好幾個月不見也 ...

請解籤詩?問婚姻。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09-10-05T00:00
觀世音靈籤97首園林月色搖疎影恍若舖成滿地瓊幾度兒童來收拾豈知收拾總無成問婚姻?我是女生已婚。謝謝!

我越來越孤僻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09-10-04T00:00
我認識的人都喜歡叫我去找他(她)...不管是網友(不認識的)或同學都叫我去找他(她),可是我不太喜歡去人家家作客 ...

拜託拜託我真的非常即需幫助!我快崩潰了..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9-10-04T00:00
我與我前妻離婚後除沒有共居事實外,其餘與一般夫妻都無不同,可是我前妻他雖然與我保持這樣的關係但是我要看� ...

離婚後前夫家不能干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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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09-10-04T00:00
離婚已經五年ㄌ這當中與夫家還有連絡,原因還是因為他爸爸還在所以還有連繫(1)但每次清明節或過年都去拜拜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