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思想有點怪,令我不解。堅持婚後不跟公婆或其他親人(兄弟姊妹)住,(她說:不婚住自己家裡,單身還比較快樂)或男方沒房或沒能力付投起款,也不往來,(她說:沒能力怎成家?)她薪水才兩萬初,也不是清秀佳人或美女,相貌才能普普。她連車都買不起了,你們覺得有資格要求男生嗎?她都快三十了,難道不知道人老珠黃嗎?彼此討論房子頭起款的事情,她表明不想出一毛錢,且沒有嫁妝。不知道板上已婚的男生女生有甚麼想法呢,謝謝。
沒有對象不解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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