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父親~不知如何是好! -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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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回給你 希望強化你的信心

1.保險理賠不是遺產,既然你與妹妹都是受益人那當然就是你們平分。

依中華民國法律 你父親一毛都領不到。

你們之中有人願意分給父親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2.如果父親未來到工作的地方騷擾

如果發生了,就報警。 很消極 但也只能這樣。

人證物證備齊上法院要求保護令。


3.不動產這比較麻煩。

法律規定遺產分配第一順位是配偶與直系卑親屬。

先問你 你母親往生時,父母"婚姻關係"是否存續?

(文中敘述好像是有.../____\)

.1若有,則依法配偶有遺產的繼承權,是配偶(你父親)與卑親屬(你與妹妹)均分。

簡言之,若有婚姻關係,你父親權利有法律保障。

阿他不是放棄了,拐他簽書面證明。

(還要到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才有效力...原文推文不完全正確)

.2如果沒有婚姻關係,你父親在法律上根本沒有繼承權。

房子是你母親名下的。你父親又是浪子,我想不會是他出錢買的...


4.建議:

假設是最壞狀況下。

先與妹妹協議把房子賣掉,直接換成現金。大家分完後鳥獸散。

(妹妹結婚就解脫了...法律上對原生家庭沒啥責任。)

父親若要求扶養,就讓他去告。

記得要準備證據

1.父親為浪子

2.父親貪財揮霍

3.自己工作收入有限向法官表明無力扶養。

你自己也結婚生子,最少強迫自己/法官把錢花/判在孩子身上。


依現行法律~子女一定輸,只是生活費判多判少的問題。

人證(祖母與姑姑一定要把握住),物證就盡量找,有多少算多少。


我只能說對付人渣就是要狠。 (抱歉用了這樣的詞)


至於其他暗黑方法...不方便公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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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8-21
原PO爸爸曾向親戚借錢 應該可以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