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有關離婚後的扶養費用跟精神賠償?? - 感情Susan · 2006-10-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我已經結婚六年有兩個小孩(2y跟3y)當時我的薪水也是全數都拿回家老公有拿錢回家但是完全不管我跟小孩家裡有兩老~家事他也不幫我做感覺自己好像是會賺錢的台傭幾次吵架下來完全沒有結果一直到去年底受不了搬回娘家上個月跟老公提離婚他要求要精神賠償120萬跟每個月一萬五的扶養費才肯簽字還不准我看小孩我一個月薪水大約兩萬出頭(他是三萬)在離家一年來是沒有感情All CommentsKama2006-10-18妳好離婚部分:能協議最好,不能協議需要法院裁判離婚.不論是妳提或他提,都牽涉到請求離婚的事由(請求權基礎)是否能夠證明的問題.但妳的案例,用民法1052條第二項難以維持婚姻生活重大事由提起,應可勝訴.至於精神賠償,可要他是沒有過失的一方才行.試問,妳的婚姻不好,可以全怪妳嗎?他都無責嗎?子女監護部分:能協議最好,如果不行,法院判斷監護權是根據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Related Posts為人妻~為人母心情問題感情問題~香港戀情離婚相關法律問題各縣市市政府社會局的單親補助都只限單親媽媽嗎?要如何申請單親家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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