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我母親因洗腎,領有殘障手冊,目前設籍高雄市(非自宅)而她目前有勞保(已領取勞保殘障津貼)而我設籍高雄縣(自宅),我母親與我同住目前高雄縣的戶籍內,我目前薪資每月約4.2萬,我老婆每月約2.7萬,我妹每月約2.7萬,我小姨子每月約2.3萬,我母親則無工作,存款目前未達200萬,房子市價約180萬(以上薪資均包含每月加班費在內)!(1)請問她可以申請每個月的殘障補助津貼嗎???(2)是向高雄縣政府申請,還是高雄市政府申請???
有關殘障補助津貼的疑問???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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