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有關於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的補助問題..... - 感情Yedda · 2007-09-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剛剛上網去查了一下...發現他有規定要在事發後3個月內去申請但是,我父親是失蹤人口,要有證明也得要6個月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現在去申請還有用嗎?(距離事發已超過6個月)另外...有關於這類文件的申請以及自己是否符合規定的疑慮有相關的單位可以幫忙協助或解答嗎??...Showmore感情All CommentsTracy2007-09-15妳確定妳要申請這一項嗎?※它的名目是特殊境遇婦女的補助 那是補助特殊境遇婦女本人 不是補助其子女吧特殊境遇婦女◆特殊境遇婦女緊急補助、法律訴訟補助服務對象1、凡設籍本市,年滿十八歲以上之婦女(含外籍及大陸地區女性與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者)。2、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五倍者。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補助:(1)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者。(2)遭夫遺棄者。(3)未婚媽媽(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兩個月內,無固定工作收入者)(4)從事色情行業擬轉業者(5)遭受家庭暴力之婦女。(6)遭遇其他重大變故未獲政府補助者。4、未滿十八歲有特殊情況並符合前項規定者,得專案簽報補助。服務內容1、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一倍核發,補助以三個月為原則。2、受暴婦女訴訟費及律師費最高補助金額以伍萬元為限。應備文件1、申請人應於急難事實發生三個月內,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警察機關証明、驗傷証明、診斷証明、訴訟証明等)。2、受暴婦女之律師及訴訟費用補助所需文件同前款外,另附律師費用收據正本、訴狀或判決書影本。服務單位及電話社會局婦女福利服務中心,電話:2368413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113,5355920~91.所以申請人應該是你母親2.失蹤人口要報案才算(否則口說無憑 沒有書面三聯單可證明 社會局如何給補助?)3.以上是簡單回答建議你母親打電話去您戶籍地社會局詢問最清楚看符不符合申請資格 又申請時需要哪些文件...等 都可獲得最直接快速的解答...ShowmoreDaniel2007-09-14還有未婚生子也可以申請~~但若小孩被父親認領ㄉ話就不能申請ㄌ~Callum2007-09-14你要先到社會局了解這些補助款都要社會局訪查才能通過'撥個電話就能一清二處'或是請里長'議員幫忙'他們都很熱心的'不要擔心Related Posts玩偶遊戲的事情~15點想買拖鞋給男友關於最遙遠的距離請問她是個性強勢的女生嗎??【20點】遠距離的戀情..我發覺我很痛苦..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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