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和英國人結婚但不用回英弄單身證明的 … - 異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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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有辦成功了嗎??

我對象(英國人)對於要回母國辦理單身證明(Certificate of no Impediment)
這事很頭大

然後有法院公證的說可以去辦事處辦理單身證明.....打給辦事處它們說他們不辦
理單身證明@@


請問一下能否去哪裡辦個公文請在台辦事處辦理??

謝謝^^



※ 引述《bobinlondon (Bob in London)》之銘言:
: 1.是否已在板上發表自介文?no
: 2.自介文文章代碼為?no
: 3.未填寫者將會進行鎖文
: -------------------------------------(以上請勿刪除)----
: 阿。因為想先解決問題所以就先問問看前輩學姊們的經驗。
: (我再補上自介 因為想要寫得完美)
: 我小孩的爸爸(恩...Jazmine已經八個多月了)是英國人
: 在經濟不允許的狀況下 我們希望能在台灣把結婚這件事情完成
: 難道只有一條路就是他要回去英國兩個月辦好單身證明然後再回來結婚?
: (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
: 我知道有去香港結婚的選項 但也需要待兩個禮拜嗎?
: 就可以完全不用回英國了嗎? 嗚...
: 是否有經驗或是聽說的 因為每次打去各個辦事處都回答不一樣...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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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20-07-05
給你參考,丹麥申請過程,從丹麥戶政事務所網路申請,再
寄給駐丹麥台北辦事處蓋章,寄回台灣,再翻譯 再拿去公
證,再拿去登記,不要蓋錯章,是駐丹麥代表處(在丹麥)
的章,前後大概搞了四個月,因為蓋錯章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7-06
以前可以用letter of no trace但現在不行了,要不要
請未婚夫分別打給General register office 跟他家的c
ouncil問問怎麼處理會比較快
Lucy avatarLucy2020-07-08
letter of no trace 是甚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