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小心眼?還是他太過份? - 婚姻
By Elvira
at 2011-02-25T22:10
at 2011-02-25T22:1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lippersking (柑仔店老闆娘)》之銘言:
: 我不知道我哪裡白目了?
: 我也許不是很好,但是我對老公和家庭,對他前妻的孩子付出的愛,雖然不是很多,
: 但是跟一邊狀況比,已經做得很多了吧......
: 就算是陌生人,當我只是他室友好了,也無須這樣刻薄無情啊?
: 他還是愛孩子,對孩子很好(只是會說:你要是把她教成跟你一樣白目,我就打死她)
: 每天還是會白天帶孩子,打掃家裡、洗衣服、到垃圾、東修修西弄弄....
: 找人回家喝酒,醉了就睡覺.....
: 我還是每天睡不好(他搬去樓下睡而且再也不上樓了,晚上孩子我帶),
: 上班賺不多的薪水,儘量
: 不要惹到他(每天都怕鞋子亂放衣服亂丟或是碗沒洗他又計較在心.....)
: 只是這樣的家,維持得很心酸,只能說.....真的很心酸.....
: 只有孩子天使一般的笑臉安慰我。
1. 妳要確定 他有無愛妳? 若無愛的話
就離開 另找真正愛妳的男人吧!
2. 妳自己要先"自強" 不要被他看扁
(很多女人敗在: 被男人看扁--> 所以好欺負
而人單力薄 和娘家不親密 或娘家人被看扁--> 也是欺負的"潛在因素"
人性就是這麼複雜~~ 事情的發生 都是有原因)
若妳經濟獨立 有自信 他仍不懂得愛妳
那就離開他吧
3. 任何男人都一樣 看到越軟弱/無能的女人 越沒興趣
這道理就像: 沒人喜歡笨蛋一樣 (看到笨蛋 都會覺得自己被衰到~~)
因此 原po妳自己先要學會自己站得住腳~~
若妳懂得珍愛自己 (自己就能吃好 住好 用好~~ 同時累積身價/財產~~)
他卻不懂"珍惜"妳 不怕妳跑掉的話
那妳就放手離開吧! 因為 不愛就是不愛 多留戀 都是多餘!!!
PS. 會看扁自己的男人 要懂得遠離 免得被傷到!!!!!!!!!!!!!!!!!!!!!!!!
--
不需愚蠢重男輕女的理由: 現在很多人只生一個,連要重男輕女的對象都沒了~~ (∩_∩)
--
: 我不知道我哪裡白目了?
: 我也許不是很好,但是我對老公和家庭,對他前妻的孩子付出的愛,雖然不是很多,
: 但是跟一邊狀況比,已經做得很多了吧......
: 就算是陌生人,當我只是他室友好了,也無須這樣刻薄無情啊?
: 他還是愛孩子,對孩子很好(只是會說:你要是把她教成跟你一樣白目,我就打死她)
: 每天還是會白天帶孩子,打掃家裡、洗衣服、到垃圾、東修修西弄弄....
: 找人回家喝酒,醉了就睡覺.....
: 我還是每天睡不好(他搬去樓下睡而且再也不上樓了,晚上孩子我帶),
: 上班賺不多的薪水,儘量
: 不要惹到他(每天都怕鞋子亂放衣服亂丟或是碗沒洗他又計較在心.....)
: 只是這樣的家,維持得很心酸,只能說.....真的很心酸.....
: 只有孩子天使一般的笑臉安慰我。
1. 妳要確定 他有無愛妳? 若無愛的話
就離開 另找真正愛妳的男人吧!
2. 妳自己要先"自強" 不要被他看扁
(很多女人敗在: 被男人看扁--> 所以好欺負
而人單力薄 和娘家不親密 或娘家人被看扁--> 也是欺負的"潛在因素"
人性就是這麼複雜~~ 事情的發生 都是有原因)
若妳經濟獨立 有自信 他仍不懂得愛妳
那就離開他吧
3. 任何男人都一樣 看到越軟弱/無能的女人 越沒興趣
這道理就像: 沒人喜歡笨蛋一樣 (看到笨蛋 都會覺得自己被衰到~~)
因此 原po妳自己先要學會自己站得住腳~~
若妳懂得珍愛自己 (自己就能吃好 住好 用好~~ 同時累積身價/財產~~)
他卻不懂"珍惜"妳 不怕妳跑掉的話
那妳就放手離開吧! 因為 不愛就是不愛 多留戀 都是多餘!!!
PS. 會看扁自己的男人 要懂得遠離 免得被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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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愚蠢重男輕女的理由: 現在很多人只生一個,連要重男輕女的對象都沒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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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live:請問是推文被修掉了嗎? 02/25 22:54
※ 編輯: many5 來自: 61.231.232.170 (02/25 23:28) 推 tuann:講的很中肯 02/26 07:17
→ hauteiiiiii:中肯! 02/26 08:32
推 tsutaS:中懇! 02/26 10:34
推 Sarasgame:推~其實很多時候妳的文章都很不錯,但是有時太強硬一定 02/26 12:38
→ Sarasgame:要別人接受妳的觀念,希望妳能軟性點。 02/26 12:38
→ keivinhsu:中肯且無關建置y 02/26 16:37
推 foxclimber:時代變了,連教母都不教母了……連二篇發文無關鍵字 02/27 11:37
→ a000jacky:原來....這是教母喔....(新來的,但也聽聞過,第一次見) 02/27 22:30
→ paramedicz:推 02/28 18:06
推 caoli:推一個無關鍵字+中肯文 03/02 12:17
推 pinkcat556:Good!! 03/03 10:42
推 pinkcat556:不過.我看了原po一些文,想請教媳婦有法律責任養公婆嗎? 03/03 11:21
→ pinkcat556:想請教媳婦有法律責任養公婆嗎??? 03/03 11:21
推 slippersking:有,但是順位很後面,還在公婆的兄弟姊妹之後 03/03 23:44
→ slippersking:不過如有同住的事實就要養..... 03/03 23:45
Tags: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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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3-30T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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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3-31T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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