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兩件事
1.和老公討論清楚,
你到底要不要給婆婆孝親費,要給的話給多少?要給的話從哪個月開始算?
(因為從原文看來,你現在為了要多給15000在不爽。但這個月過了,
下個月、下下個月、下下下個月、月復一月年復一年,
老公是不是都會叫你攤一萬?是的話,你要攤嗎?這是你們的共識嗎?)
2.孝親費不是浮動式油價,
如果雙方決定好了(例如一個月給兩萬,一人出一萬),
那就列為每個月的固定支出,
不要因為自己的其他支出而縮減(除非失業吧),
也不要因為婆家有的沒的大額小額的要求而多出(除非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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