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她只要公證就好,其他儀式免(12禮、喜餅、媒人紅包、迎娶、敬酒紅包、訂婚這些省下來,她說不要多花錢,要為未來生活著想),最多拍個婚紗+蜜月=>這些錢她說是我(男方)要出的。因為我是獨子,我有妹妹2個,和爸媽一起住,所以她婚後,當然也是和我家人一起住。因為我是獨子,我媽怕我錢守不住,所以我把金融卡、薪資存摺什麼的全部都給我媽管,每個月,我的個人生活支出,我再跟我媽拿錢。但是她要求,結婚要給她60萬放在她的戶頭,或是放在我和她的聯名戶頭,弄定存,就當作是聘金,而這個聘金不是給她父母,是給她,作為日後二個人養小孩或是買房子的基金,以備日後不時之需。可是,我媽認為,為什麼要給她60萬,給20萬就很多了,又不是賣女兒,而且她婚後住我家,又不會花到她的錢,憑什麼結婚要給她錢,誰知道她會不會亂花這60萬,或是把這60萬拿給她爸媽,如果要存錢,還不如放在親媽身上,安全有保障。如果以後不幸離婚,那這60萬不就白花。而且我媽也說,有替我存一筆錢,未來都會留給我。我相信她是不會亂花錢的(我們二個人都沒有負債,也都有上班),只是我沒辦法,她很堅持,我媽也很堅持。我媽說,反正,她也快三十了,能生不能生還不知道呢!!最近我們就冷戰,不見面,不聯絡。是她的要求太過份?還是我媽的要求不合理?
是她要求太過份?還是我媽不合理?夾中間很煩悶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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