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妻子婚前的小孩 - 感情
By Christine
at 2009-06-24T00:00
我朋友在大陸工作多年娶了一位當地女子,結婚前這女子已有過一段婚姻且已離婚,有一個女兒。現在我朋友想收養(或者應該是認養?領養?)她太太跟前夫生的小孩,該怎麼申辦呢??
是可以收養的但是如要申請來台居住需於12歲以下先向兩岸地方法院完成收養動作再依以下手續申請來台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12歲以下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一、適用對象:大陸配偶前婚姻所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臺灣地區配偶收養,且年齡在12歲以下之大陸地區人民。二、應備文件:(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二)大陸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須已更改為養父姓氏)。(三)收養關係經臺灣地方法院裁定認可文件影本(須更改為養父姓氏)。(四)依親對象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須已登載大陸配偶及養子女姓名)。(五)保證書: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至本署或本署各服務站辦理保證手續。(六)臺灣地區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於核配數額時繳附)【未滿6歲者檢附完整預防接種證明影本替代】(最近3個月內有效;須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外勞健檢醫院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七)喪失大陸原籍公證書。(於核配數額時繳附)【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DNA血緣鑑定報告書,應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開具之。(九)證件費新臺幣600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三、申請方式:不受理郵寄申請。(一)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應由依親對象、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或委託甲種以上旅行社、移民業務機構代向本署申請。(二)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或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之417號「皇朝廣場」6樓F—K座)申請。(三)申請人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四)申請人在臺灣地區者: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申請;於獲致配額時,另需檢附入出境許可證及大陸通行證正本。四、注意事項:(一)臺灣地區人民已有子女或有養子女或同時收養大陸地區人民2人以上為養子女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請特別留意】(二)每年有數額限制;申請人於等待配額期間,年逾12歲者,其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請特別留意】(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後,如又再回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日後如欲來臺定居,須重新申請及等待配額。【請特別留意】(四)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後,其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五)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年齡未逾12歲者,亦得申請在臺專案居留,有數額限制。...Showmore
Related Posts
信長之野望革新加強版+信長之野望革新所有發生的劇情以及達成條件可以一一告訴我嗎?
終於與對我不好的前男友分手了!我努力打扮,對外釋放單身訊息,可是一直沒找到新的對象。到廟裡抽到下下籤 ...
我跟我男朋友再一起才四個多月我真的很珍惜每次跟他見面的機會只可惜我跟他認識的晚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但認 ...
我是民國77年(西元1988年)農曆5月15日辰時生的女性最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男生年紀約大我十歲左右,我們從來沒� ...
我想知道這半年我會戀愛嗎有人會追我嗎我是女生謝謝『牌陣名稱』:六芒星◎使用【偉特牌普及版】占卜◎◎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