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悠遊卡 - 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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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了查詢機 裡面還有近500元的餘額

開始猶豫 是要交派出所或是把卡給流浪漢買吃的....

第一個要點是 這卡沒有記名

第二是我不想用 我會良心不安

第三是就算六個月過後歸拾得人 我也不想用 因我不缺這近500元


綜合以上幾點,是我想把卡片給流浪漢的理由

不知這樣子處理 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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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6-15
為什麼不拿去派出所?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6-15
因為我知道過六個月後這就是我的了. 民法有規定.
Irma avatarIrma2011-06-20
那~過六個月再拿去給流浪漢?說不定失主會想找?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6-24
給流浪漢不如退卡再捐給公益單位 總之先交派出所吧
Poppy avatarPoppy2011-06-24
交給派出所
Ina avatarIna2011-06-29
你無權把卡給流浪漢吧 又不是撿到就是你的了
Hedda avatarHedda2011-07-01
既然那麼有自信就等六個月再說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7-02
你知道捷運座位為什麼設計L型,而非一整排像電車那樣嗎?
Erin avatarErin2011-07-05
如果我是你會直接拿給捷運站的人 請千萬不要拿給流浪漢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7-08
他是遺失物不是無主物 你無權處分別人的東西
Lucy avatarLucy2011-07-12
況且也許遺失人財務不佳也許會詢問有無撿到悠遊卡
Irma avatarIrma2011-07-14
反正你也不在乎裡面的五百元 究部要CARE那麼多
等成為你的你再拿去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