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報稅問題請益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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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板友們討論至此大多都同意由所得稅率最高的子女報撫養最划算

搞不定的部分在於節約下來的稅金如何分配

我認為這是因為都採用子女的立場看問題,才有這些兄弟(姊妹)公平的爭議

讓我們換個立場,用"被撫養人"(父母)的立場來看

板友們與原po的父母應該多半都還有自己管理自身財務的能力

父母育有多名子女,收入各有不同,而自身有多餘的所得稅扣除額可以節稅

這節稅的額度是在父母身上,所節約下來的稅金理所當然回歸父母

而合理的選擇,當然是選擇依附所得稅率最高的子女申報

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

對父母而言,選擇依附哪個子女申報就好比國稅局提供多種計算方式一般

正常來說都是選擇最有利的計算方式

若沒有甚麼特殊理由(父母子女感情不和甚麼的)

輪不到子女來決定父母要依附哪個子女來申報

而因為節約下來的稅金全數返還父母,對各名子女來說無人得利,沒甚麼好吵的

健保的部分也類似概念

對父母而言,當然是選擇依附收入最低的子女(除非總人數超過四人上限)來申報

而父母的健保費理所當然自行支付,子女只是一個依附對象

而父母平時的財務收入則包括退休金、孝親費、...,自然能支付自己的健保費

這是我們家族的做法,我也看不出這有甚麼好吵的

父母合理的選擇自己的最大利益,子女們應該都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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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20-05-14
問題父母多半不做決定
Joe avatarJoe2020-05-19
父母不決定難道子女不能幫父母做最符合利益的選擇?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5-23
所以下面就開始吵架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5-28
特別是各自有家庭的子女....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5-31
子女若有私心,那吵起架來不是很正常的發展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6-03
所以子女若想避免吵架,就應該採用無私心的做法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6-07
而我也看不出有甚麼理由父母的節稅額度不還給父母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6-12
你講的容易,誰來定義私心
只要父母不做決定就是有的吵
Kyle avatarKyle2020-06-12
推!繳給政府不如把省下的稅給父母,讓他們自己決定
怎麼運用。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6-16
推這篇 既然扶養那就把節餘的都給父母啊 這樣很合理
Oscar avatarOscar2020-06-20
Delia avatarDelia2020-06-24
父母必須要有主見+1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6-24
其實也不一定啦,我們收入比小姑高,她扶養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6-24
但健保掛我老公我們付,父母有他們自己想法啦
Andrew avatarAndrew2020-06-25
如果有扶養的事實, 例如給孝親費或陪伴之類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06-26
那退稅本來就是給 扶養者 而不是給 被扶養者.
Iris avatarIris2020-06-30
所以我覺得用扶養者角度來看, 其實沒什麼問題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7-01
樓上 扶養事實要怎麼分配另外談 不用和節稅攪和一起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7-02
單獨論節稅 金額歸父母是最公平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7-05
試圖用不公平去補償不公平不會得到公平 只會更吵
Cara avatarCara2020-07-09
本來就是因為扶養所以才有節稅不是嗎? 算是一種對
扶養者的"獎勵".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7-11
若是被扶養者視角, 好像出個人頭就有錢可拿一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7-15
都寫"扶養"了,本來用意是為了扶養不是專門給人節稅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7-19
連國稅局都公開說明直系尊親屬的扶養不須要同居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7-23
兩位若要堅持同居子女申報也可以啦 國稅局感謝你們
Ethan avatarEthan2020-07-27
扶養不限於同居, 這沒有問題阿!
Sarah avatarSarah2020-07-28
給孝親也是扶養的一種方式, 都是負擔扶養成本
Zora avatarZora2020-07-29
要弄清楚國稅局所謂的扶養和兩位意指的照顧生活起居
Hardy avatarHardy2020-08-03
是不同的,只要有出錢出力都算得上是扶養
Zora avatarZora2020-08-08
換個角度說, 給了孝親或出了看護費或實際出力 負擔
了扶養的成本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08-08
結果扶養報稅這項目卻由 被扶養者視角出發?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8-12
至於所謂因為扶養才有節稅 並不完全正確
Kelly avatarKelly2020-08-13
能節稅是因為被扶養人有多餘免稅額 不只是因為扶養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8-14
若被扶養人沒有多餘免稅額 那報扶養反而是增稅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8-16
這牽涉到, 如果扶養人沒有多餘免稅額及完全可自理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8-21
被扶養人
Carol avatarCarol2020-08-24
所以不能說是因為扶養才有節稅 退稅就不應給子女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8-27
那其實 扶養人也沒什麼扶養成本需負擔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8-29
國稅局對扶養認定很寬鬆 納稅人沒道理自我限制
Mia avatarMia2020-09-02
總之沒有必要把平時的生活照顧成本混進來談
平時的照顧子女另外談分配 難道不報稅時就不照顧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9-06
平時的照顧成本平時就要談好 報稅歸報稅 才單純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9-09
所以你這是扶養人立場 還是 被扶養人立場?
從認定寬鬆到沒道理自我限制, 其實就是扶養人立場阿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9-13
不知道你在說甚麼
扶養人不要自我限制 被扶養人選擇最有利方案 不衝突
Rae avatarRae2020-09-15
至於被扶養人, 若他無免稅額甚至還會造成加稅
那根本不會有報扶養的問題產生
Delia avatarDelia2020-09-15
好浪費時間 公平的方法說了 要不要做隨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