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探視與過夜的差別 - 感情Agatha · 2010-10-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今年7月正式簽字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監護權屬於我這邊,父親只有探視權。但前陣子與對方吵架,對方說從那天起我和他早已是不相干的人,且小孩的教育和撫養都是我自己來,連之前公婆要看小孩都是我開車帶還去,但從吵架那天起我不再帶小孩回台北,前夫連一通關心小孩的電話都沒有,最近突然說要帶小孩回去給老人家看,他還說他已問好他有權力帶小孩回去玩感情All CommentsIrma2010-10-21法律對這方面並無硬性規定,前夫要求也不全無道理,完全取決雙方協調而定如你認為對方無理,得寸進尺你還有一項武器可用就是要求前夫給付小孩扶養費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ShowmoreRobert2010-10-20大大你好~無論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於哪一方,未享有監護權的一方都享有探視子女的權利~關於探視權的部分~在還沒離婚之前雙方都必須盡可能的將許多細節~詳細撰寫在離婚協議書上~避免離婚後許多不必要的爭執~想請問你~你們之前離婚時有談到是否可以接小孩回去過夜?探視的定義是看你們離婚時怎麼協商的~至於公婆~他們屬於直系親屬所以絕對有權力可以看小�Related Posts爸媽又吵架了!原因幾乎跟上次一樣,求你們幫我!我很傻,卻變成了第三者媽祖籤(姻緣)家暴...要離婚很想結婚,但愛人卻不出現...求大師們指點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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