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父母﹝離婚很久的﹞ - 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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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媽媽在我們小時候就離婚了﹝爸爸家暴+愛賭﹞

我和姐姐跟我媽 我妹跟我爸


爸爸在十九歲出車禍﹝頭部重創,平衡感跟語言+跛腳﹞

殘障後就沒有正式工作過﹝偶爾打工﹞

靠的是殘障津貼跟低收入戶 以及阿罵當清潔工來維持生活


我和姐姐則是靠媽媽撫養長大

現在我成年有工作﹝十幾K,公務員分發後會有快三十K,存款四位數﹞

姐姐是單親媽媽 自己工作養小孩﹝保母 奶粉 尿布......﹞

媽媽則是中年失業﹝糖尿病+腫瘤+甲狀腺﹞


問題來了:

前陣子政府突然停掉我爸的低收入戶

原因是我跟我姐已經成年有工作﹝妹妹高三﹞

所以薪資什麼的有的沒的換算下來

我爸就是不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


我們姊妹從小到大沒拿過爸爸一毛錢

一直是依靠媽媽

雖然我們並沒有怨恨爸爸﹝他車禍殘障也滿慘的﹞

也一直有連絡 過年過節都會一起吃飯

但是現在媽媽失業+生病

我跟姊姊扶養媽媽勉強還過得去﹝姐姐要養小孩.....﹞

但是要在加上爸爸一家人﹝阿罵 爸爸 妹妹﹞

真的是完全無法負擔﹝基層公務員28K,五個人分太難了,而且還要等下個月﹞

就我的想法 既然爸爸沒養過我們

那我們應該也沒有扶養他的義務﹝好像之前新聞有說﹞

我並不是無情無義 只是好歹等我薪水高一點 或是我妹長大

現在我能力有限 只能夠養媽媽


想問問版上前輩們

這樣是不是要打官司 證明我爸沒養過我們

讓他低收入戶可以繼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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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2-03-25
直接去問社會局,把情形詳述他們聽,有輔導
Kama avatarKama2012-03-28
志工會幫助你想辦法,不要擔心。
Dora avatarDora2012-03-31
父母離婚你們戶籍沒遷出來@@?
Erin avatarErin2012-04-02
應該不會把你們算到爸爸那邊才對,怪怪
可能有什麼手續沒辦好,去問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