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hWen (以天下為己任)》之銘言:
: 看了一整個討論串。
: 一開始看到很多版友都推薦原po找律師,
: 當時就在幫原po想:真的有必要找律師嗎?
: 我自己就是個律師,
: 手上來來去去處理過很多婚姻和孩子部分的案件,
: 有很多事情是大家好好談一下就可以解決的,
: 必竟都還有感情在,
: 真的走入法律也未必對原po有利。
: 然而隨著原po的認真回文,
: 越看越覺得不管是原po或夫家,
: 在想法上似乎沒有對盤的地方,
: 整件事情在自行處理的情況下,
: 應該又會成為一筆無法解決的「家庭問題」。
: 原po如果覺得夫家那邊已經把所有可能性都斬斷了,
: 其實可以試著找律師一起跟夫家那邊談談看,
: 如果談不成,
: 最後走入訴訟(不一定是離婚,可能是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處理小孩保護教養權的問題,
: 原po其實也未必會輸,
: 至少狀況也不會比現在更差,
: 因為法院基本上很少完全剝奪父母任何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保護教養權。
: 也會應兩造的請求酌定孩子跟誰住的時間。
: 不過找了律師或走入訴訟就有永遠撕破臉的風險,
: 所以真的還是要評估看看。
您一定是很有良心的律師
否則就會私下回信說要幫原原PO打官司了吧~呵呵
我是覺得這個CASE比較特別
原PO不知道是不是愛昏頭了幾乎失去所有判斷能力
但目前的情勢看起來也很單純,小孩會是一個重點
基本上這位婆婆老公不忠,原來的生活重心就在媽寶兒子身上吧
現在有了第三代,雖然才兩個月大看起來已經是命根子了
原PO要把孩子從婆婆身邊搶回拿照顧
開玩笑,何止是撕破臉,那簡直是殺父大仇啦
但原PO還在懵懵懂懂,沒辦法用自己的學識來判斷最佳的應對措施
一再退讓,匪夷所思,一步錯步步錯,沒事還搞個喝醉酒被救護車送進醫院
如果原PO想要自己照顧小孩(不管是不是要離婚)
現在只能找專業的來,跟律師諮詢最佳的做法,然後別再回文了趕快去做
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否則網友講再多也是廢話然後不斷重複也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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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整個討論串。
: 一開始看到很多版友都推薦原po找律師,
: 當時就在幫原po想:真的有必要找律師嗎?
: 我自己就是個律師,
: 手上來來去去處理過很多婚姻和孩子部分的案件,
: 有很多事情是大家好好談一下就可以解決的,
: 必竟都還有感情在,
: 真的走入法律也未必對原po有利。
: 然而隨著原po的認真回文,
: 越看越覺得不管是原po或夫家,
: 在想法上似乎沒有對盤的地方,
: 整件事情在自行處理的情況下,
: 應該又會成為一筆無法解決的「家庭問題」。
: 原po如果覺得夫家那邊已經把所有可能性都斬斷了,
: 其實可以試著找律師一起跟夫家那邊談談看,
: 如果談不成,
: 最後走入訴訟(不一定是離婚,可能是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處理小孩保護教養權的問題,
: 原po其實也未必會輸,
: 至少狀況也不會比現在更差,
: 因為法院基本上很少完全剝奪父母任何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保護教養權。
: 也會應兩造的請求酌定孩子跟誰住的時間。
: 不過找了律師或走入訴訟就有永遠撕破臉的風險,
: 所以真的還是要評估看看。
您一定是很有良心的律師
否則就會私下回信說要幫原原PO打官司了吧~呵呵
我是覺得這個CASE比較特別
原PO不知道是不是愛昏頭了幾乎失去所有判斷能力
但目前的情勢看起來也很單純,小孩會是一個重點
基本上這位婆婆老公不忠,原來的生活重心就在媽寶兒子身上吧
現在有了第三代,雖然才兩個月大看起來已經是命根子了
原PO要把孩子從婆婆身邊搶回拿照顧
開玩笑,何止是撕破臉,那簡直是殺父大仇啦
但原PO還在懵懵懂懂,沒辦法用自己的學識來判斷最佳的應對措施
一再退讓,匪夷所思,一步錯步步錯,沒事還搞個喝醉酒被救護車送進醫院
如果原PO想要自己照顧小孩(不管是不是要離婚)
現在只能找專業的來,跟律師諮詢最佳的做法,然後別再回文了趕快去做
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否則網友講再多也是廢話然後不斷重複也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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