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老公要告我的問題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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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7-12-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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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我先生,被告是我,因我跟我先生分居已久,先生上法院訴請離婚,但訴訟狀上只有說明我惡意遺棄家庭,但重頭到尾都沒有說明我離開的原因,我把我離家三次的種種原因呈上給法官看過了,法官也有問我是否願意離婚,我說明是,法官問我是不是只要求探視權,我也說是,法官問原告是否給被告探視權,原告卻說明沒辦法答應,法官詢問原告為什麼,原告只說明他已經何小孩說母親已死掉了,不希望被告去探視小孩讓小孩有了陰影,原告說明被告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法官就說那1月14日再開一次庭,如果原告對被告狀指有什麼問題,請原告再寫一次狀旨承上被告為何離家三次的原因:(一):在生下一胎女於(民國92年6月5日)吳佩貞,在結婚計半年中,原告請求三次離婚,而在(民國92年9月份)承受不了,每當吵架就把離婚兩次掛在嘴邊甚至叫被告滾開這個家,所以被告才離開了原告家,離開期中原告並沒有請求被告回家,在(民國92年11月)原告的母親打電話請求被告回家,被告才返家,在(民國92年12月份)得知,懷有第二胎次女吳宛倪,在民國93年8月1日產下第二胎,才安穩的婚姻才定了下來。被告離家第二次原因:(二):在(民國94年10月初)因原告和被告在一天清晨吵架,原告用雙手掐住被告的脖子有惡意殺害的企圖,當下原告的母親和父親都有在場,讓被告無法在原告家繼續生活下去,才又返回被告家,被告家母有請求被告驗傷,但被告扔想維持家庭不想鬧大,所以被告未去驗傷,於(民國95年5月份)被告未接到原告的一通電話,一通簡訊,讓被告有了放棄繼續維持婚姻的念頭,在(民國95年5月份)被告傳了一通簡訊給原告彼此真的不適合須走到離婚的地步,原告才主動和被告連繫,請求被告回家不想讓長女和次女沒有母親。(三):於(民國95年8月9日)原告和被告相約去泰國,想藉於去泰國回來婚姻會繼續維持,在(民國95年8月14日)回到原告家,婚姻仍有了缺陷無法繼續而在當日離開了原告家。(四):在民國95年5月31日被告家母生病住院,被告相約原告陪同一起去探病,但原告電話未接聽,打去原告家兄的手機詢問原告電話怎麼不通,原告家兄說明,因原告太累了所以已睡去,被告就想晚上在打去詢問看看原告休息完了嗎,於(民國95年5月31日19點)撥電話給原告與原告的家兄,手機都未開機,過後被告打去原告住家詢問,才得知原告和原告家兄相約一同去大陸,原告於民國95年6月5日回國,正是長女(吳佩貞)的生日,回國已是晚上約11點左右,因被告氣憤不過衝去原告家理論,被告認定原告有去大陸亂來,但原告只說明是去散心,原告為了證實未去大陸亂來,所以就用身體去與被告證實未去大陸亂來,但在民國95年8月2日,正是被告定期的抹片檢查日,當下做了抹片檢查被告醫師在檢查中發現陰道有異樣,所以又多做了一份尖圭濕疣檢查,從泰國回來被告就於95年8月15日晚上去看報告(證物一),才得知確實是尖圭濕疣病情,當下被告卻不再接原告的電話,在民國95年8月17日早上動了電燒手術在友人的家中養病,原告有多次打電話詢問為何不告而別,馬上要與被告離婚,因被告身體虛弱不想辯解,手機關機,因原告打來只有讓被告覺得噁心,所以就不了了知,於民國96年3月到96年10月被告有多次傳簡訊告知需離婚,但雙方條件都談不攏,被告只要求原告給被告一個探視權,原告卻不願意,雙方就僵持到了96年11月份,原告才於法律來訴請離婚。(五):綜上所述,被告願意和原告離婚,請求原告於(民國96年12月28日下午4點30分)在平鎮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被告要求撤回原告的起訴狀,私下辦理離婚,給予小孩探視權,請判如第五項聲明所示,實感德便。(1)我想問的是原告在法官面前說明被告已死,是否可以反告?(2)下次出庭我到裡還需要準備什麼,深以為今日會結束卻來個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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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07-12-28T02:46
去法院大家都是敵人~~沒什麼好客氣~~不是事實當然要反駁~~有什麼話就是要說清楚。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可否探視子女?  夫妻離婚後,沒有擔任監護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探視,這就是「探視權」。父母子女的親情是天性,看孩子乃人之常情。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新修正生效之民法親屬編已明定未得監護權之一方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其探視之方式及期間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即由法院判決。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酌訂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為了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沒有擔任監護權的父母,本於親權,可以探視子女,但是如果濫用探視權,或探視對子女不利,或子女已有意思能力,而不願和父母見面時,法院為了子女的利益,可依當事人之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之時,可以向監護者提出探視的要求,也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定期探視子女。如果判決勝訴,但有監護之一方仍不履行,則可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強迫監護人交出孩子給沒有監護之一方探視。如監護人仍拒絕配合的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命他方容忍無監護權之一方行使探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若其仍不履行,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法律扶助基金會~~~妳可以去申請看看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Showmore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07-12-30T11:03
因為我有探視孩子被前男友刁難的狀況~希望成立一個這個的協會~幫助和我一樣因為探視孩子遭受刁難的人~如果有這樣問題的人可以和我互相幫助~我需要大家的幫助集合所有受害的人的力量一起對抗那些刁難我們探視孩子的前任配偶與家人...當集眾人的力量之後~如果有律師能免費協助我們更好~請有目前有這種狀況的人可以與我聯絡我住台南~我的信箱[email protected]即時通mini.5439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mini.5439(可到我部落格留言我們會幫助你)...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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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07-12-30T20:28
看你的內容有個猜測,你是否找人寫過答辯狀?若有,別再找那人寫了.請你釐清幾件事我才能幫你,---你是否確定要離婚?只是對方先提出離婚訴訟.你也想提離婚.---以上法官說的話都是真的(有無筆錄)?還是你憑記憶所寫?因為其中問題頗多,也不像懂法之人所說的話.---你們之間的財產問題你清楚嗎?(包括負債)---訴訟已進入第幾次言詞辯論?你和對造是否有請律師?...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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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07-12-28T09:38
千萬不要撤銷告訴私下和解....到時他不讓探視孩子.....你沒他輒且很麻煩哦!!!你要寫答辯聲明.....大致如下:一.原告應與被告離婚二.兩造之未成年子女XXX監護權利義務由聲請人行使三.相對人得依附表所列方式探視子女XXX下次出庭...準備好探視時間方法附表!!你的訴狀這樣不太行....沒有條理!!!歡迎到我部落格留言!!!...Showmore

老婆想離婚但我不願意,她竟然去申請保護令.希望法院以此做為離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07-12-26T00:00
我跟老婆因有一些金錢上的問題她現在想用離婚來撇清這些事,因為我一直不同意她竟然在一次吵架後,報警說我虐� ...

我該接受對方的求婚嗎?!...20點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07-12-26T00:00
我去年出國去考試的時候在我第一天住了五星級飯店時..我在飯店的BAR裡..認識了一個男生是個中美混血兒..但是比 ...

處女男~真難搞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07-12-26T00:00
最近和處女男常常吵架...我們已經結婚ㄌ.小孩剛出生2個多月可是現在幾乎每天發生口角.我說什麼話做什麼事他都 ...

請問一下我把失去前女友那段戀情轉化為需要被愛的人這樣對嘛?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07-12-25T00:00
我是雙魚男因為之前很愛一ㄍ雙子女她跟我都有相同的疾病(癲癇)不過我想盡一切方法來醫好她的病至於我怎麼樣� ...

老公訴請離婚,我該怎麼辦?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07-12-25T00:00
我和我老公結婚8年了,生了2個女兒已6ˋ7歲了,前陣子我發現他外遇了(外遇期間應為95/12~96/07),我是在96/7月發現的,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