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做的還不夠嗎?為什麼母親一再跟我要錢?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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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結婚11年,每個月給我媽6000塊零用錢,我媽已經離婚30多年,有一個同居男友,幾年前同居男友生病需要外勞照顧,所以我媽請了外勞,但是生活開銷很大,應該說根本沒收入,逢年過節我們也會給錢我還是他們之前房子的連帶保證人,房子已經法拍,還欠銀行兩三百萬,目前我沒上班,靠我老公一個人的收入,他的收入還可以,但是我媽越來越誇張2005年除了每月生活費之外,跟我要了10-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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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avatarMia2011-02-01
不是妳做的不夠,也不是說妳做的不好,只能說妳媽過度要求,在繼續下去它會是各無底洞,再怎填補都不會滿,再說家裡都有三姐妹了,照理說因該要一起負擔,也許當初的妳太好商量,又加上妳們姐妹沒去做適當的溝通,才會導致這些事情的延伸,還好妳嫁的老公還不錯,換成別人家早就吵架鬧離婚,再說妳媽同居人生病又關你什麼事,她要求你付看護的費用是有點過分��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2-02
我覺得您應該每個月固定給一定金額的生活費就好而不是>>>要就給,感覺上沒個上限也造成給不夠就是不孝順的錯覺而且也幫老公帶來過多的經濟壓力當初我到大陸工作請娘家媽媽過來幫我照顧女兒所以薪資轉帳的存摺和印章是整個交給媽媽我單純的認為媽媽持家過應該會處理的很好結果工作兩三年下來帳戶空空甚至還拿保單去借款出來給媽媽用因為返台假結束沒有多��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2-03
挖~你也太孝順了吧~你孝順到連你母親的男友也孝順了!你母親太誇張了..我認為你只有義務負擔你母親固定的生活費..例如每月固定3000~6000~一萬不等就是不需要連你母親的男友也付擔了~他又不是你爸~又沒有帶你長大~沒有這個義務吧~應該是你母親男友的家人(兒女.兄弟姐妹)來負擔你母親男友的醫藥費.外勞費不用把所有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其實姊妹如果能公平一點,我可能會覺得��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2-02
你不是做的不夠.也不是不好.版媽確實有點需索無度但我覺得.你們姊妹給的家用可以在多一點.我覺得...有點少.以前我是給媽媽一個月一萬五.有工作.當然要看能力範圍..但你為何沒上班?!要帶小孩嗎?父母是脫離不了的責任.並不完全是你先生要承受.爸媽需索無度時.你們自己也要控制.不是他要就給.但家用是一定要付的.一各月6000真的太少.至少在提高吧或許跟姊妹一同付.平均分��
Iris avatarIris2011-02-02
家家有本難唸的精你可先思考三點:1.你母親的同居男友有沒有家人給他生活費2.你母親的總收入:包含政府的各種年金&津貼3.你的錢是不是多到可以無限供應計算完以上三點後,想想一個退休的老人合理的生活費用應該是多少:記住自己的力量不能用盡,因為明天還會更壞,你總該留點餘地應付吧!再想一想如果你有一台無限制的提款機,你會節制自己的生活開銷嗎!...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