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未婚有3個小孩.12歲.3歲.1歲.目前沒工作有3年多.經濟靠親友幫助.+兒少補助.借住姐姐家.父母離婚有4年多.父親都沒聯絡.(超過65歲.但是財產不清楚)母親60歲無工作.沒任何財產.我有1間房子在我名下.但那是前男友的.當初以為會結婚買在我名下.房貸都是他在繳的.最近也在辦理過戶中.想請問這樣可以辦到低收戶戶嗎?我未婚.老大跟老二父親不同人(都有認領.辦理需要連同他們的所得辦理嗎?)(因為看到很像低收門檻有改變).我房子在過戶中.如辦好在辦理低收.需要房子不動產的資料嗎?還是有段時間過就不用在繳資料?@///@.有疑問.我再補充.謝謝....Showmore
我能申請台北縣低收入戶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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