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離婚要如何爭取小孩監護權? - 感情
By Steve
at 2007-05-31T00:00
我才結婚一年多.有個兒子5個多月公婆離婚所以我是和先生.公公和他女友及先生的阿媽同住問題阿媽79歲不喜歡出門家中大小事都要詢問她的意見不然她會覺得妳不尊重她5年前曾腦中風現在已恢復良好因為公公比較喜歡出去應酬約50幾歲晚飯過後會出去至半夜才回家先生有參與廟會活動(例如:跳八家將及扛神轎)所以上班時間以外休假很少在家阿媽無法管他們不外出對我特別嚴格沒事不准我出門我娘家爸爸82歲外省人媽媽65歲患嚴重糖尿病家中無人照顧二老原本以為婚後有休息假日能回去探視兩老誰知阿媽認為嫁為人婦應以婆家為重只要我回娘家她便向先生小姑或婆婆說我對她不敬不孝 大家就相信她的話但是我都不理會她 照樣回去看父母下午回來家裡一開始先生講公道話她罵他是(某奴-台語) 夫妻倆常為了阿媽亂講話而吵架 到後來他也不管事了玩他自己的 我生產完她要我100天才能帶BABY出門 我爸媽想看孫子一兩個禮拜會來一次 她嫌我爸媽太常來 她常莫名其妙對我發脾氣不管我做什麼都很嫌棄 以前大肚子跟先生外出回來她就對人說我對她怎樣不好 還向我下跪(我嚇到一直哭)威脅我說她這樣做是對我小孩不好 最近先生可能聽多阿媽對我的批評對我很不諒解常回娘家 我兩個禮拜回去一次 他有回跟我大吵 我氣得把所有東西搬回娘家 但是擔心BABY沒人照顧隔天我又回來 從此阿媽對我更是尖酸刻薄我希望一家人要快樂相處並非吵吵鬧鬧 阿媽不准我帶兒子外出散步(怕我偷抱回娘家)這是一般母親常做的事對我卻遙不可及 但是我從未有這想法 只因這原因我沒有辦法帶著兒子出去散步 她交代警衛若我帶BABY出去要把我欄下打電話通知她 也叫我爸媽別常來看孫子 種種原因迫使我想離婚 有次她在吹冷氣我在廚房裝飲水機的水沒關門她大聲罵我白目 越罵越氣兒子在娃娃車上還嚇一跳 她推兒子衝撞我的腳 我一把抱起小孩她還跟我互拉 我小心把兒子拉進懷裡她還是很生氣一直推著推車撞我(腳還腫起來瘀青) 口裡還罵三字經 我實在無法繼續容忍阿媽的無理取鬧 先生又常跟朋友喝酒唱歌迎熱鬧 無心在我母子身上 (他覺得小孩子很吵) 我現在牙科上班當助理才去半個月(牙助經驗約有4-5年經驗) 之前小孩我自己一人帶 現在工作托保母下班帶回 兒子晚上跟我睡 先生有睡眠障礙跟阿媽睡 他打地鋪 就是這樣阿媽常向他說長說短 如果離婚他不會帶孩子一定托保母帶24小時 如果孩子跟我.我還是托上班時間 因為我們都沒有家人能幫忙顧孩子(上班的上班 老的老)新手媽媽我在懷孕時就做了很多育兒的功課!!!為了BABY我用盡心力 請教有經驗的過來人或者律師 我爭取得到BABY的監護權嗎???勝算多少 可以給我這方面的諮詢嗎?怎麼做較省錢 我只希望孩子好 不想讓他有個軟弱愛哭鬧的媽媽 感謝各位大哥大姊給我一點建議!!!感恩 ...Showmore
有很多的破裂婚姻,問題都出在於家中的長者,因為他們被賦予很多威權,即使他們很難溝通,而且教育程度不高,主觀意識強烈,所以在婚前,就要有心理的準備,必須用點手腕因應。這些老人家也許很頑固,但是卻很好哄,只要用對方是的話。他們很怕撒嬌,也很喜歡被讚美,偶爾的一點小小的禮物,其實就可以收買到他們的心。也就是說,只要身段柔軟,說他們愛聽的話,在他們的面前,自己往往就很吃得開。但是您現在的情況,也許要做這些,已經都太晚了。因為這個老奶奶,對您已經有了刻板印象,要去改變這個印象,其實不是很容易。既然改變她對您的態度很難,個人建議,為了您爾後的生活著想,您還是想辦法拉長與她之間的距離,用距離來增加彼此的美感,這樣的作法,會比較好些。您可以與先生討論,搬出去住。現在有很多的家庭,在結婚之後都選擇搬離父母親家,雖然剛開始可能會遇到一些阻力,不過只要小倆口堅持,多半都會成功。如果您的先生不同意,而且根本也無法處理您所面臨的問題,那表示他並不重視您的感受,您可以以離婚為手段,來達到您要達到的目的。現階段如果您要離婚,您是有條件的:民法1052條的第四項:1.重婚。2.與人通姦。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4.夫妻之一方虐待他方直系尊親屬,或受他方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對方。7.有不治之惡疾。8.重大不治之精神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您可以舉狀申請離婚。至於孩子的監護權,您一定要極力爭取,只要您極力爭取,就有更大的勝算。一、孩子在學齡前,現在也才五個多月,這個時候對於母親的依賴感很高,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的孩子可以沒有爸爸,但不能沒有媽媽,所以您有勝算。二、在經濟狀況來看,只要您養得起孩子,不見得自己要有多麼雄厚的經濟能力。"養得起孩子"是基本,所以即使您的先生收入比您高,但您的收入可以負擔得起基本開銷,仍然是可以過關的。三、養孩子是生父生母的責任,費用必須均分,即使監護權不在手上,也就是說,當您爭取到監護權時,您的先生仍然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直到孩子成年。這筆費用是受法律保障的。可以感覺得到,現在您擔心的是孩子的歸屬問題。給您的建議是,您必須要極力爭取,並準備好對方不適任監護人的理由與證據,這樣您的勝算就更大了。...Showmore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提供妳幾個意見1.先問自己這樣的婚姻有存在的必要嗎?雙方是否能有更好得解決方式2.若無解決方式,先尋求社會得支援,層面要顧慮到孩子和你自己的未來.3.若要離婚,可先協議離婚,若協議破裂,只能訴諸法律行為,提供以下幾點參考:依民法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依民法第1002條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法院為前項裁定前,以夫妻共同戶籍地推定為其住所。依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民法第1053條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第1054條對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依民法第1094條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依左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未能依前項之順序定其監護人,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檢察官、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就其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或改定為監護人,並得指定監護之方法。法院為前項選定或改定前,應命主管機關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訪視,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聲請人或利害關係人亦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據,供法院斟酌。依第二項選定或改定之監護人,不適用第一千一百零六條之規定。未成年人無第一項之監護人,於法院依第二項為其選定確定前,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依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4.以上所列之法條僅供參考,如需更詳細之說明,可洽各地方法院,有免費的法律諮詢.5.若是對你自己和孩子有利的,在採取法理離婚時,請先蒐集足夠證據,如先生有不良惡習、婆婆有虐待你、孩子的生長環境不適合等等,可先諮詢社福機構。蒐證須配合針孔攝影機和錄音裝置。5.以下提供妳幾個機構可以去詢問看看1.中華民國婦女協會台北市青島西路十號02-2314400202-23831340 2.內湖婦女服務中心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10巷16弄20號7樓02-2634995202-26349954 3.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02號2樓(02)23221350(02)23224632 4.台北市松德婦女服務中心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25巷60號1樓02-2759-917602-2727-9358 5.台北市社區婦女協會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四十號九樓之二02-2762-100602-2769-4226 6.臺灣生命之光協會台北市徐州路18巷28號02-2327866002-23412335 7.台北南區家庭扶助中心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60巷17號1樓02-2351694802-23967101 8.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135巷4樓02-2708012602-27092223 前面得號碼是電話,後面是傳真6.您可以上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EF%BC%89查詢您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地址及電話地方法院一樓均設有法律服務及輔導訴訟窗口也會有義工在場替您回答簡單的法律問題希望這些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早日幸福,給孩子一個好得成長環境,給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Showmore
你先試試看跟先生兩人協議離婚跟監護權,如果能偷偷的辦妥(不要給阿媽知道),這樣他們要翻案也比較不容易,不然還有一個方法不太好,可是可以試試看,你想辦法把阿媽的惡形惡狀錄起來,多錄一點,到時候你可以申請家暴(不是只有打人才算家暴,言語上的虐待也算的),到時候你在申請保護令,然後要求要孩子,如果要上法院那些錄影都可以證明孩子在你手上比較好,至於錢的部分,就算離婚監護權歸你,他還是必須付錢養小孩,因為孩子是他的永遠不會改變,加油喔!...Showmore
媽咪妳辛苦了!!我是過來人~妳ㄉ處境我能體會!!孩子最無辜!(老話一句)其實要看你跟先生ㄉ感情與溝通是否有結果!最好理性處理否則社會案件又多一則~公公ㄚ麼ㄉ不明理小姑鄰居們ㄉ長短都不比老公態度來ㄉ重要!!當然你老公也一定為難!!試著跟先生溝通~他不理會ㄉ話我想這個家也不用待下去~~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相信你也是對他們家人問心無愧!!我也是因為婆婆3位小姑沒有共識才痛心離開女兒!!原因是因為我老公在我忍辱10年後偷吃不再有愛只有性!!+上婆婆小姑惡言我狠心離開!!不過是跟先生2個人協議離婚(和平ㄉ)完全不理會鄉下ㄉ公婆跟同事ㄉ小姑!!!!!就這樣離開3年ㄌ~~~我跟前夫到現在還是好朋友~~...先勸你跟先生溝通看看!!!!其實公婆小姑甚至連邊都沾不上ㄉ阿麼都不重要!!!!!!真ㄉ~~~ㄊㄇ都不是你生命ㄉ愛!!!!因為我是過來人如果又被我碰上那種阿麼~~~我不會客氣ㄉ~~人是平等ㄉ互相尊重!!!!...Showmore
其實我建議你可以去家扶中心先請求幫忙他們會派專員來觀察孩子所處的環境你再把你的問題告訴他們其實你要離婚很簡單可以去看精神科醫師請醫師開診斷症明證明你的確受到精神上的虐待這樣就可以訴請離婚了孩子的部分現在法律很通人情不像以前孩子的監護權一定都是給父親所以我才請你去家扶中心尋求幫忙當她們了解後到時你上法院訴請離婚孩子監護的部分家扶人員會依照她們觀察下來的結果報告法官所以我想孩子的監護權你有很大的希望可以拿到試試看吧或是你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請你老公表明他不想要小孩或是找機會跟他談(記得要錄音最好是可以錄影存證)讓他自己說清楚他不想要小孩的監護權如果是這樣就簡單多了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後去法院登記就是效力的產生你也可以寫上准不准男方親屬探望小孩一個月幾次一次多久需不需要女方家屬在旁贍養費等等條列這些部分我問過我一個朋友的老闆我朋友在律師事務所當助理你自己思考看看該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可以到教會去我本身是基督徒前陣子跟我老公也是吵到要離婚但上帝給了我很多幫助讓我真的可以安下心去思考很多事情希望你可以接受這個福音我把我的Email給你如果想知道更多福音可以來信給我我會寄一些資料給你[email protected]交個朋友也可以2007-05-3123:55:09補充:我推SNOOPYand足球的解答很詳細...Showmore
遇到這樣的長輩的確讓人頭痛。原本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偏偏在我們這些國家,結婚是兩家子的事=.=既然丈夫沒法為妳出頭,再待下去只會更辛苦而已,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幫妳查了一下可以利用的資源:婦女新知基金會:http://www.ws0.taiwane.com/awakening婦女聯合網站:http://www.womenweb.org.tw/MainWeb/law.asp希望對妳有幫助。...Showmore
你要加油阿 為了你 也為了你的寶寶壹開始我看到我原本還以為說你先生是站在你那邊的不過竟然連你先生也不站你那邊而你又有堅決想法要離婚爭取監護權我想你爭取得到的 只要找好的律師把你這一切都跟他說明我想法官會諒解的 畢竟你先生跟你先生那的人都沒法顧孩子而你心思都在孩子身上 這很重要的我是女生拉我用我男友的我19歲 可是因為我小時後家裡有暴力然後我爸媽離婚又各自結婚 我看很多了也懂很多了我想 如果你在爭取孩子監護權這中間放棄了我很怕 孩子的成長過程會非常不快樂:)你要加油真的...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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