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那個男生交往時"我未滿18歲他常常欺騙我也常常在外面拈花惹草,之後經過多次的吵架,我下定決心跟他分手時我發現我懷孕了,那時機於心理作用不敢面對我的家人,不敢跟他們說,之後我跟他媽媽談起這件事,沒想到他媽媽竟然要我將小孩拿掉,當時我才是一個高中生又未滿20家人又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偷偷的留下這個小孩<懷孕期間,他多次的懷疑小孩不是他的,因而跟我吵架甚至打我>之後在預產期快來臨時,我擔心沒錢產子,在民國96年8月出外工作一直到我10月15日生下我得兒子,住院一個禮拜我出院也將我兒子接出來也將產費...一些費用自己付清,這一個月我沒做月子還照顧我兒子快2個月之後,他以小孩沒報戶口會被罰款的理由要求我跟他結婚,然而我們在我爸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我們在12月19日自己辦了登記結婚,他也找了2個證人位我們簽名登記<這樣算公開儀式ㄇ?>結婚後,他接我和小孩去他家,我才發現他有很多惡疾,而且他承諾我不會在外拈花惹草,會專心工作照顧我和小孩,但是後來才發現他只是在敷衍我,且無收入還跟家人拿錢,他媽媽以房屋太狹小為由要我和他在外租房子且要我去工作以負擔所有費用,我發現他不負責任,整天在外遊盪,又竊取我的SIM卡盜打,與網友聊天追求其他女孩子,導致我多了一筆負載<我這樣可以告他什麼罪名嗎??>之後,我爸向法院聲請婚姻無效,我們再96年4月21日第一次開庭,對方基於要小孩子的立場請了律師,要求以離婚收場,他們以我有簽離婚證書為由,要我辦離婚,我也想要孩子<但離婚證書未登記,又是在被逼迫的情況下簽的,這樣有效嗎?>在沒有結局的情況下,法官延後日期<1.我們沒有公開儀式,只有登記這樣有效嗎??2.對方要請證人出來證明我們有公開儀式,請問我該怎麼做??3.我們再開庭我該怎麼做才能保障我的權益??4.我該準備什麼?5.他打我可是我沒驗傷也沒報警但是有目擊者,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我未婚生子之後有登記結婚但沒公開儀式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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