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算了吧。 - 婚姻

Ula avatar
By Ula
at 2020-09-21T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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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把婚姻遭遇的痛苦來本板訴苦,結果是被補了一堆刀,這不是我印象中的溫暖婚姻
板。

本來婚姻的問題就不是有一方是完全沒有犯錯的,但是本板的風氣是抓著po文者犯錯點痛
打一頓,一篇打完後,有時po文者也反省了,結果之後10篇回文還是拿同一點combo
。這其實是不太好的。

而我給原po的建議是,健康的身體才是生命一切的基礎,找好醫生把肩膀治好,這才是現
階段最重要的事。只要肩膀不痛了,心情就會改善。第二就是不開心的事趕快忘記,記著
不開心的事只會使之發酵變得更痛苦。我和我太太也常吵架,但是吵完隔天她問我昨天為
什麼吵架,結果我們都忘記原因了。只要不開心的事忘掉,開心的事才記住,夫妻之間想
到對方就只記得對方的好,才能保持自己的好心情。

身體好,心情好,就足夠了。至於其它的事情,就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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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20-09-25T09:53
原原PO可以把這些回文當成老婆的抱怨看,堆起來大
概就是離婚的理由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0-09-26T12:41
推 建議 很具體實際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0-09-29T00:09
健康真的很重要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0-10-03T11:03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20-10-07T12:33
藍染: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婚姻板溫暖的錯覺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0-10-12T11:02
推 婚姻版已經被女權自助餐搞臭了 懷念以前觀念正
確建議中肯的婚姻版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0-10-13T14:51
一堆人回覆的看起來比原po還計較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0-10-16T14:20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20-10-18T04:58
沒準備好別想鞭老婆又討拍啊,這真的不是取暖的板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0-10-19T19:28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20-10-22T03:10
這裡一直都很中肯阿 溫暖就"...(拔草測風向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0-10-26T07:01
這裡貼文是讓沒事幹的人公審排解時間用。
哪裡溫馨了,哈哈。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20-10-28T10:46
這裡就一堆沒事的人等著看別人比自己悲慘的婚姻

周年紀念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0-09-21T22:35
幾天前在散步, 國小的操場那端有兩棵大樹, 黑夜裡就像兩座深黑色的倒金字塔, 我喜歡那樣的景色。 我跟老婆牽著手繞著圈, 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 老婆說, 你覺得我為什麼嫁給你? 「因為愛啊。」 那你覺得為什麼愛你? 「可能我很實在吧。」 有一點吧。 「可能我很善良吧。」 善良有什麼用啊。 「欸,善良雖然沒 ...

我想,就算了吧。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0-09-21T21:30
原PO的問題很多人鞭了 整個看完後 我反而覺得問題是在 男方很想結婚 但女方沒這麼想進入婚姻~~ (或是沒很喜歡男方) 而男方沒認清這點~~ 其它請參考電影~~他其實沒這麼喜歡妳 或是請男生乾脆去看點紅藥丸之類的算了(記得找英文的) 人對想要的東西願意付出的標準是不同的 不想結婚的人對婚姻付出五分 ...

我想,就算了吧。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20-09-21T20:45
※ 引述《julius0621 (不將就 )》之銘言: 文章太長 懶人包=老婆神經大條又是既得利益者 老公毛太多太感性又很煩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關於我和她,已經走在離婚的道路上。幾經考量,既然還沒正式離婚,那就發在婚姻版吧 : 。發這篇文,不是討拍,不求公審 是討拍 是公審 ,只是在這個週末的 ...

我想,就算了吧。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0-09-21T20:16
※ 引述《julius0621 (不將就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關於我和她,已經走在離婚的道路上。幾經考量,既然還沒正式離婚,那就發在婚姻版吧 : 。發這篇文,不是討拍,不求公審,只是在這個週末的下午,一開始還在煩惱著挽回這段 : 婚姻的可能而在網路上亂晃,卻不小心回顧到了我們結婚之前 ...

我想,就算了吧。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0-09-21T18:01
夠多人檢討男方了 來看看這女方 男方45 女方37 : 我們結婚後兩個人住在我婚前買的房子,因為她以往上班都是搭捷運往返,也因此她沒有機車也沒有汽車,生活也僅限在捷運可達範圍周邊。而我們的家周邊沒有捷運站,最近的也要15分鐘車程,因此婚後她勢必得要另覓上班通勤方式,要嘛開車,要嘛騎車。然而她認定這樣買車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