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要離婚.有方法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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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當初是公證結婚的(當時我的家人不知道我做了如此白痴的決定).目前還沒有宴請.當初會公證的原因是他要入監服刑跟我說他家人沒有人會去看他.如果公證我就是配偶.不用等8個月我就可以馬上會客.當時我覺得他很可憐.沒有家人疼惜他.又要去服刑.同情大於愛.才去公證的.結果服刑2個月後朋友也可會客.當時感覺很差.有一種被騙結婚的感覺.在等待的這幾年中我發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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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8-19
真的很想罵你傻,因為你的傻讓你的家人受傷害,接下來是小孩受傷害。可是又覺得你真可憐。建議你用不堪精神虐待的理由來離婚吧;1.先搬出去,以免整個過程讓你家人生不如死。2.寄存証信函給他,說你不堪精神虐待,要訴請離婚3.去家扶中心求助,說他有語言暴力及精神虐待的傾向4.找個律師來訴請離婚,所以可以不用出庭,由於他有前科,可是基本上已經給他機會改過
Olive avatarOlive2010-08-17
看了妳的婚姻應盡了假若真想離開他"唯有他具備犯民法上1052條任一條件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不簽字也得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