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大大幫忙我~關於丈夫惡意遺棄..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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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本來懷孕五個月時想拿掉原因是因為男友的媽媽~很會找她麻煩...後來是男方要求留下小孩男友~真的很沒用~都不會站在我朋友這邊她媽媽說什麼~我朋友就一定要聽就連晚上就產檢也要被罵~穿黑色的也要被罵吃東西吃的少也要被罵~並不是關心我朋友吃的少~而是懷疑我朋友嫌她煮的難吃做什麼都要被罵~我朋友大肚子還叫我朋友出去工作就連生小孩~她媽媽為了省錢~叫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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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07-09-29
要回答你的問題前先要澄清幾個問題: 你朋友成年了嗎(年滿二十歲)?是否已年滿二十歲要離婚是有不同的規定的。未滿二十歲離婚要得到她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她的父母)同意,才可以離婚。 你所說的為了可以申請就讀產假~還特地辦結婚,他們的結婚有沒有公開的儀式和兩個以上的證人?(也就是他們的結婚是否有效呢?)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之前,我國的結婚�
Cara avatarCara2007-09-25
婚姻狀態是有的請你朋友打113諮詢他的狀況再來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如果諮詢完有法律問題請你朋友到地方法院櫃檯有免費法律諮詢或者是戶政事務所的調解委員會也是免費的(要預約)
Mary avatarMary2007-09-29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種男人不要也罷..當初眼花了嗎??妳朋友很幸福喔她能有妳這種朋友...呵呵男方沒有任何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責任先給妳看民法親屬篇的法條吧..讓妳有基礎的了解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
Jack avatarJack2007-09-26
對法律我不大懂但是我新聞看過這種情形絕對能告只是也要花費一定的金錢跟時間你有那時間跟金錢嗎也許夫家算準這樣吃定妳朋友要告也是可以找法律扶助專線問104查查他們基本論件費用也有商討直接從賠償金拿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