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女朋友,(她還沒在她親戚前公開承認,因為我還沒通過她媽媽和阿姨的審核),她大我3歲,是一個已經離過婚,帶著兩個孩子(8、6歲)的單親媽媽。我不在乎她和別的男人結過婚,也不在乎她帶著和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我以為只要夠愛她,就可以吃得下這一切,即便未來有許多難以妥協的問題存在,我也願意儘量克服。終於,問題來了,我和她幾乎都是「家庭式的交往」,總是和她們家人一起吃飯,出去玩她帶著孩子,幾乎只照顧孩子,愛情當然難敵母女親情,我一直提醒自己要包容,但我還是仍有被強烈忽略的感覺,甚至吃孩子的醋,我想和所愛的人單獨約會相處很貪心嗎?最後終於因為這樣我們發生了爭執,問題在於吵架的過程,她抱怨我不夠大方、用公務之便打免費電話和坐免費客運去找他,認為我花費付出的不多,卻總是想要的更多?我的天啊!我薪水又不多,省錢替我們未來打算有錯嗎?讓我覺得過去的付出都付諸流水了,因為今天我是追求的一方所以沒資格要求她體諒我是嗎?我需要花費很多才能換得和她的一次單獨約會嗎?感情的付出不算付出嗎?單親媽媽恐怕已經不再相信愛情只需要經濟依靠是嗎?如果是,我們這樣能算真愛嗎?她在乎者我對於她和小孩的花費少多?她愛我嗎??
已經離婚帶著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我該如何堅持這段感情?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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