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未出生,協議書怎麼寫呢? -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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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要離婚了(問題在男方),
但目前懷孕中,孩子尚未出生(婚生子女無誤),我要完全監護權與小孩從母姓,
請問離婚協議書上,監護權和子女從姓的約定該怎麼寫呢?

例如:
【雙方於婚姻存續中之未出生之子女,約定由母XXX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
雙方約定小孩出生後從母姓。】
這樣可以嗎?


PS.
我會要求對方簽離婚協議書時,另外簽:
1.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
2.子女姓氏約定書
想要在離婚協議書也载明上數事項,是想求雙重保障,避免到時他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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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1-20
無婚姻關係狀態下,小孩直接就從母姓啦!
Kelly avatarKelly2015-11-21
我有相同情況,前天也剛問過戶政。可以的。最重要的是''未
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一定要請對方簽名
Steve avatarSteve2015-11-24
可加註為「約定由母親XXX『單獨』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