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借回覆一下,
相信很多人都不是針對第三者子女的身分來評論猴小姐,
並不是單以她是第三者生的子女,來說她不該作什麼事,
也同意第三者的孩子有愛父母、護父母以及按照夢想完成婚禮的權利,
今天如果是要求親生父親牽手走紅毯,我相信很多人可以體會她的心情,也覺得她有權利
。
今天如果是繼/養子女要求繼/養父母參加婚禮牽手走紅毯,大家也不會有意見,
但是今天讓人覺得不妥的,
不是她婚禮高調,
而是偏要讓丘先生牽他的手走紅毯,偏偏丘先生根本不是她父親、繼父、養父。
偏偏因為母親介入別人家,造成別人親子關係破裂。
當然,不是說這件事是她錯或誰對,但就是不妥,因為會傷人,
無關對錯與道德,更無關乎權利。
人生很多事該不該做,妥不妥切,還有人際之間的處理相處,
本來就無法以道德對錯人權來衡量。
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行事的方式,也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行事時尊重體貼別人。
既然大家都只是行使權利,又不犯法,為什麼會有人批評誰自私誰不敦厚呢?
今天一個企業家賺了無數的錢,他是做實際的買賣,他沒有賺一絲一毫非法的錢,
但是他不感恩、不回饋社會,為什麼會受到批評?他既不犯法也不傷人。
今天一個孩子,想要把自己的名牌球鞋,轉賣給同學,
但是由於心急,他直接告訴貧窮的同學,這鞋子很貴,你沒辦法買,然後轉而與其他人討
論價錢,他沒犯法,也沒打人罵人,為什麼會讓很多同學覺得行為不妥,
甚至老師要出面輔導?
人在行事時,本來就有權利選擇,但是凡事有點體諒,才是人與人之間做人處事比較好的
行為模式。
每個人生下來本來都是無罪的,但身處在不一樣的環境,行事時有不一樣該顧慮的東西,
當一個人不懂得尊重與體貼,不是一句有權利就可以合情化。
第三者的孩子可以要求高調婚禮,只要他有錢,
可以要求偽繼父母出席婚禮,但是要低調,至少不要弄到牽手過紅毯那樣,有點OVER,
很多事行使權力之際,有個分寸不傷人也利己不是很好嗎?
如果認為有權利就什麼都可以做,那別人也有權批評她的不體貼不尊重!
看到回文有人提到,丘先生的女兒還未原諒他,他竟然還高調做這種事,真的是太傷
自己女兒的心了,他可以為了一邊的女兒,去傷害自己親生的女兒,真是太誇張到一個
地步了。
一個人做這樣的事,他的小孩要怎麼愛他尊敬他?親子之愛是生物天性,
父母把子女弄到不能自然的愛自己的父母,這樣的父母連禽獸都要自嘆弗如佩服他了!
也難怪小丘先生會學起這些不好的行為,
而讓人感嘆的是,老丘去疼別人的女兒,傷害自己的孩子,
造成反效果,小丘不僅沒大愛,也失去小愛,自己的孩子連認也不想認。
始作俑者不能說是老丘嗎?
※ 引述《vivera (vivera)》之銘言:
: 侯佩岑把捧花交給她母親
: 說是希望母親幸福
: 林月雲也說
: 接到捧花就像她也結婚了一樣
: 捧花通常是丟給未婚女子
: 接受幸福的祝福 然後能趕快找到正緣 結婚
: 我還沒有聽侯主播的說法時
: 直覺是她希望邱桑給林月雲一個名份
: 在終老之前 能登記結婚
: 當然後續還有很多暗黑的遺產爭奪考量
: 然後林月雲出來面對媒體
: 說她不會逼婚 也不求 不會 不願意傷害她所愛的人
: 也會保護她的愛人的其他關係人
: 這一招我覺得是以退為進
: 很多厲害的小三都這樣 不吵不鬧很懂事之外
: 對於結婚議題 也是以退為進漸進拋出
: 讓男人覺得虧欠小三很多 然後開始考量給名份的問題
: 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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