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在96年到97年間借原告書整整一年,期間有請她家人、共同的朋友都要不回來,原告始終避不見面,也找不到原告,手機也換新號碼,後來找到原告,原告揚言說不還。
結果我一時氣憤下就傳真對方操守有問題,欠債不還、東西借了一年不還等字眼去對方所在的公司。
原告卻在收到傳真後,不到兩天馬上歸還書,但我卻在1個月後收到法院通知,是民事訴訟,對方要求回復名譽,還要求10萬元痛苦精神賠償金。
我只是單純請她還書,但她卻在起訴書裡說我因男女感情問題挾怨報復她,我很冤枉....請幫幫我,感謝!
Update:
1.我與對方都是女生,本來是朋友。
2.她都直接跟我說不還我了,這算是她要占為己有嗎,我才認為他操守有問題的呀。
3.書本是五本小說,請問不能當債務嗎,書債呢?書也是要錢買的呢,而且我又是愛書之人。
4.我留我的電話,原告始終不回應我,是不是算我笨中了她的計呢
結果我一時氣憤下就傳真對方操守有問題,欠債不還、東西借了一年不還等字眼去對方所在的公司。
原告卻在收到傳真後,不到兩天馬上歸還書,但我卻在1個月後收到法院通知,是民事訴訟,對方要求回復名譽,還要求10萬元痛苦精神賠償金。
我只是單純請她還書,但她卻在起訴書裡說我因男女感情問題挾怨報復她,我很冤枉....請幫幫我,感謝!
Update:
1.我與對方都是女生,本來是朋友。
2.她都直接跟我說不還我了,這算是她要占為己有嗎,我才認為他操守有問題的呀。
3.書本是五本小說,請問不能當債務嗎,書債呢?書也是要錢買的呢,而且我又是愛書之人。
4.我留我的電話,原告始終不回應我,是不是算我笨中了她的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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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傳真至他公司寫上一些有損他人不實的名聲.因該藥實話實說的說;他向你借本書但卻至今快一年卻遲遲未歸還.又沒聯絡方式..等等
2.
如果是男女朋友.因向法官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
3.
趕緊向各縣市的去地方法院詢問免費律師.該如何處理這民事訴訟
4.
所有事情發生時該冷靜思考.別被其他聲音所影響.而亂了手腳.不知所措..
她因該是告不成的
若有什麼問題的話,可與我連絡
通常會先到調解委員會
只要把事情經過敘述清楚就好
通常不會賠太多
或是登報道歉就好
小事法官也懶得理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啥書呀
那麼重要唷
努力去要書一年
還要到去毀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