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新秘是幫我們在重要場合內開開心心漂漂亮亮的一個舵手
但每個新娘應該都清楚自己的本質,以及當天宴客的場地
還有對造型的期望不要超乎自己本質
這樣,我們才會有開心的心情,對吧!
※ 引述《amadda》之銘言:
: 我無意引戰,只是看到新秘在FB上PO說明文
: 但她沒有帳號,所以路人甲我就順手幫她轉載一下
: 新秘對於自己一時的衝動的言語也有在文末表達歉意了
: 我知道原PO有不滿,兩造雙方中間或許有誤會沒說清楚,希望妳們能早日把誤會解開
: 我單純基於路過第三人立場,請各位網友跟原PO看看新秘的方面的解釋吧
: 畢竟新娘妝髮是很主觀意識的,很難有絕對的對與錯
: 新秘說明文連結如下:http://blog.xuite.net/doris88735765/wretch/379134730
: PS.第一次在此發文,但我有看過版規規則,但若有違反版規請務必告知,
: 我會修改文章甚至刪文處理,版主桶我也沒關係
: ※ 引述《ayuyu (魔丸)》之銘言:
: : 不知大家有無相關經驗 也希望討論一下 給之後PO文的版友有個底
: : 去年五月訂婚 原本五六月同一個新秘
: : 但訂婚後覺得不喜歡新秘的服務
: : 在本po文抒發心情
: :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3660204.A.C2E.html
: : (後來有在文章標題補上新秘的名字)
: : 經版友回饋與定心思考後 與原新秘解約 訂金認賠
: : 後來找到不錯的新秘 結婚後在結婚板上分享心得
: :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4367623.A.E88.html
: : 昨日先生突然接到原新秘的電話
: : 因為當時我不在旁邊 先生有點狀況外
: : 只說新秘很激動的要我在1/21之前把文章撤下 否則將提告
: : 問題:
: : 大概爬了一下生活法律版的文章 知道提告是她的權利
: : 想問一下 我的兩篇文章有可能讓告訴成立嗎?
: : 另外 因為本人目前身體狀況 先生不希望我舟車勞頓
: : 在她提告後 我就會被傳喚嗎? 還是要等到案件成立後才會?
: : 晚一點會親自跟新秘聯繫
: : 先生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對方應該也受到處罰了(生意變差之類的)
: : 可是我覺得我說的都是事實 不想撤文
: : 但是真要跑法院的話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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