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走火入魔,是否有強制力可阻止? - 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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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篇,我最能感同身受的部份是

即使不滿意自己的家人/家庭

但只要那個家裡有一個你在意的人(例如原po的妹妹)

那搬與不搬真的很痛苦...

搬了自己當然好過些

但是自己在意的人卻還在受苦

不搬 那自己還是苦!!

但我是覺得 即使你搬出去會留妹妹一人獨自在家

但至少有先解決你自己的問題了~

畢竟你留在家裡也不會改變任何現況

不如做些改變吧...

強制力介入? 目前社工人數與需要輔導的人數比例已經失衡了

要強制介入應該是等不到吧 還有很多更嚴重的 家暴、虐待等...

那些家庭更需要強制力介入

除非可以證明有傷害行為~否則原po遇上的問題可能還是得自己解決了

其實你成年後可以向區公所登記脫離家戶另立一戶啊(但是與家人關係不變)

然後自己搬出去住

之後再看看可以用什麼方法幫助妹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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