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
我們訂,結是一起辦(儀式+宴客補請)
因為我們已經先登記了,我知道訂婚的金飾就有包含戒指了,但是我希望結婚宴客時有交換戒指的橋段,所以這樣必需在去買一對婚戒嗎?
還是可以之間用訂婚的戒指(我覺得好像怪怪的)
對了,因為習俗的關係說訂婚的戒指,女生要有一銅一金,銅的部分已經換成鑽戒,還是也可以把這個鑽戒當婚戒使用?但這樣就不能湊成對了…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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