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協議書如何才有效?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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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陸新娘,跟我老公是自由戀愛才結成這異國婚姻的.因為當時算是屬於一見鍾情吧,所以從認識到辦理完全部結婚手續才近一年時間,期間又都是分隔兩地.結婚後,我們因各自的生活習性與思想的差異常常有分歧並爭吵,他是一位極其自私的人,從他的話語中解釋到的是,他已經在外面努力工作賺家養家了,回到家就沒他任何事了,屬於那種連自家油瓶倒了,都不會動手扶好,會跑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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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06-23
你好: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不過,就法律上來說,你的處境還不壞。首先,基於離婚必須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規定,你之前所簽的離婚協議書並沒有真正發生離婚的效果,所以你與尊夫的婚姻還是有效的。既然你們願意再續前緣,法律上倒也不需要再辦理任何手續,繼續一起生活就是了。至於那份協議書的內容嘛,簽與不簽其實都沒甚麼差別,倒不是有沒有法律效��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6-21
你應該要找一至兩位證人並請你們雙方還有證人簽名蓋章還有內容寫清楚才有法律效應最好請律師協助你
Liam avatarLiam2009-06-21
你要堅持~''一定要去法院公證處,經由公正人見證下,雙方簽名,且見證人也需簽名加蓋法院見證章及鋼印''因為你的協議內容很正面且合理,為什麼不去法院做見證?!花給幾百塊,20分鐘搞定,且具法律效應
Enid avatarEnid2009-06-20
為何妳還要在往火坑跳,有太多女人為了小孩,一生幸福被牽制住,這樣值得嗎?聽妳說詞,妳老公很自私的人,所有條件都對他最有利,妳確定要再付出嗎
Harry avatarHarry2009-06-20
離婚協議書要兩人跟兩個公證人去鄉市戶政公所辦~才有效一個公證人是你找一個是你老公找~除非你老公去法院告你離婚不過要看是甚麼情況下要離婚還有他寫的離婚協議書覺得不合理你也不要簽因為你簽字才有效還要雙方去戶政辦離婚所以那張紙對你沒任何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