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手機發文且現在心情很崩潰,
若有格式錯誤或不便閱讀請見諒。
我的婚期是在今年2月底,
去年初便已下訂金4萬元,
去年11月也先在同知名飯店試菜。
在今天應人員要求再度前往飯店商討喜宴細節時,
才被告知因訂席作業疏失,跟別組新人強碰。
飯店方面提供的選擇是:
1. 換至小廳勉強擠擠(但因我們為男女合請,
桌數較多,
實在不願意賓客很辛苦地勉強用餐,故否決)
2. 將我們的午宴改為晚宴
(但現在更動便會大幅影響賓客意願與人數,
增加人數統計困難,更何況是已經下訂的新秘老師、錄影、攝影、佈置等根本無法改時間
!尤其2月底又是連假,故也否決)
於是我們提出別的方案,
請飯店協助聯繫,到別的飯店宴客
再由我們雙方在宴客前,
每天瘋狂打電話及親自拜會通知親朋好友
(長輩朋友們大部分是不會使用line或臉書等)
目前便是以採取這個方案的前提下,
在跟飯店方作討論。
而飯店提出的補償方案僅是
訂金還雙倍 及 總統套房一晚雙人招待。
除此之外再不願給予任何補償、
亦不願將總統套房住宿費用折現。
為了保障自己權益,
我最後在經飯店方同意下進行錄音,
殊不知他們竟反過來對我們錄影!!!
先不論今天因討論此事花費整整一天的時間,
在婚期如此接近時也有非常多瑣事,
同時還要兼顧上班養家,
並且肩負房子整修監督,
還要另外擠出大把時間與親友聯繫!!
一個南部知名飯店的作法與誠意竟是如此,
令人無比寒心!
想請問板上各位學姐妹們,
不論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提供、
或是對與飯店的交涉方法,
若有好的意見都請不吝告知!感謝不盡!
無論如何事後都會發文告訴大家後續發展~
也方便以後不幸碰上的新人參考。
另,我們簽的合約是只有寫新人毀約應負賠償責任的部分,並無飯店方的責任。
及,請強碰新人妥協讓出的部分,
目前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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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格式錯誤或不便閱讀請見諒。
我的婚期是在今年2月底,
去年初便已下訂金4萬元,
去年11月也先在同知名飯店試菜。
在今天應人員要求再度前往飯店商討喜宴細節時,
才被告知因訂席作業疏失,跟別組新人強碰。
飯店方面提供的選擇是:
1. 換至小廳勉強擠擠(但因我們為男女合請,
桌數較多,
實在不願意賓客很辛苦地勉強用餐,故否決)
2. 將我們的午宴改為晚宴
(但現在更動便會大幅影響賓客意願與人數,
增加人數統計困難,更何況是已經下訂的新秘老師、錄影、攝影、佈置等根本無法改時間
!尤其2月底又是連假,故也否決)
於是我們提出別的方案,
請飯店協助聯繫,到別的飯店宴客
再由我們雙方在宴客前,
每天瘋狂打電話及親自拜會通知親朋好友
(長輩朋友們大部分是不會使用line或臉書等)
目前便是以採取這個方案的前提下,
在跟飯店方作討論。
而飯店提出的補償方案僅是
訂金還雙倍 及 總統套房一晚雙人招待。
除此之外再不願給予任何補償、
亦不願將總統套房住宿費用折現。
為了保障自己權益,
我最後在經飯店方同意下進行錄音,
殊不知他們竟反過來對我們錄影!!!
先不論今天因討論此事花費整整一天的時間,
在婚期如此接近時也有非常多瑣事,
同時還要兼顧上班養家,
並且肩負房子整修監督,
還要另外擠出大把時間與親友聯繫!!
一個南部知名飯店的作法與誠意竟是如此,
令人無比寒心!
想請問板上各位學姐妹們,
不論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提供、
或是對與飯店的交涉方法,
若有好的意見都請不吝告知!感謝不盡!
無論如何事後都會發文告訴大家後續發展~
也方便以後不幸碰上的新人參考。
另,我們簽的合約是只有寫新人毀約應負賠償責任的部分,並無飯店方的責任。
及,請強碰新人妥協讓出的部分,
目前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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