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在明年二月初
目前也已經選定宴客地點(故宮晶華)
也收到業務寄來的合約書
合約書內容註明的內容如下:
宴客的時間 最低消費 婚宴專案(細部內容沒寫 只寫該專案價位)
場地設備 收費統計桌數的規範(3天前要確定實際最低桌數 當天少開桌無法補吃或退費)
訂金則是最低消費的20%(我們是覺得好像有點多)
再來則是寫明兩方違約需支付的違約金
想請問板上的前輩們
是否還有什麼是合約書上沒列但我們最好還是請飯店寫上的部分
婚宴的專案內容涵蓋很多東西 比如說菜色 專車 主持人 幫忙處理訂結儀式等等
可是在合約書上只有寫使用何種價格的專案 專案詳細內容就沒有提到了
這些有需要提出來請對方補上嗎?
因為我跟男朋友都是家中第一個結婚的小孩
父母都沒什麼意見我們也都自己做決定
想說會不會有什麼地方考慮不周所以才上來請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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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也已經選定宴客地點(故宮晶華)
也收到業務寄來的合約書
合約書內容註明的內容如下:
宴客的時間 最低消費 婚宴專案(細部內容沒寫 只寫該專案價位)
場地設備 收費統計桌數的規範(3天前要確定實際最低桌數 當天少開桌無法補吃或退費)
訂金則是最低消費的20%(我們是覺得好像有點多)
再來則是寫明兩方違約需支付的違約金
想請問板上的前輩們
是否還有什麼是合約書上沒列但我們最好還是請飯店寫上的部分
婚宴的專案內容涵蓋很多東西 比如說菜色 專車 主持人 幫忙處理訂結儀式等等
可是在合約書上只有寫使用何種價格的專案 專案詳細內容就沒有提到了
這些有需要提出來請對方補上嗎?
因為我跟男朋友都是家中第一個結婚的小孩
父母都沒什麼意見我們也都自己做決定
想說會不會有什麼地方考慮不周所以才上來請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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