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大陸配偶~首次團聚~需到香港換證?能辦依親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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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寄來了一張綠色的入出境許可證(團聚證)~問題是我在網上聽說這個還要到香港換證?~但是我老婆那邊有直航~我不想再到香港轉機~這個證到底要不要到香港換?還是直接拿這個綠色這張~到桃園面談就行?另個問題~首次團聚入境之後~可不可以直接辦理依親居留~這個很重要~如果可以~現在就請老婆先在那邊辦理無刑事紀錄~我的問題就這兩個問題~請不要轉貼烙烙長又無重點的文章~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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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3-01-24
早期是需要到香港換證、但這十年來早就不需要到香港換證。目前你收到移民署寄來了一張綠色的入出境許可證(團聚證}是屬於正本、以前還要到香港換證所收到的入出境許可證是影印本、因此才需拿影印本到香港換正本證。首次團聚入境之後是可以入境後一兩個禮拜去辦理依親居留、但是得先做身體檢查、以及提供無刑事紀錄、因此當你老婆收到入出境許可證、在辦理台灣往返通行証時、就可在那邊辦理無刑事紀錄公証。2013-01-2110:54:05補充:依親居留第  十二 條  大陸地區人民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依親居留者,應備齊下列文件:一、依親居留申請書。二、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三、三個月內核發經驗證之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五、申請時剩餘效期一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護照或通行證(以下簡稱大陸地區證照)、居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其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之文件影本。六、載有與依親對象結婚登記之證明文件。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Showmore
Donna avatarDonna2013-01-23
1.98.07起移民署所核發的許可證已經改為正本,不需再到香港換正本,香港機場中華旅行社已經裁撤,持有正本者皆可直航或轉機過境港澳來台2.入境機場面談通過,即可辦理戶政結婚登記,並且接續直接辦理依親居留,不須出境,故一般建議台灣入出境許可證核准即可開始先辦無犯罪紀錄證明公證書(副本一樣要寄海基會並做成文書驗證後使用)3.團聚首次入境仍須準備回程有效機票,入出境許可證上已經有記載說明...Showmore
Tom avatarTom2013-01-20
一.現在有直航了,那沒過境香港的怎辦?二.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團聚入境,並已辦妥結婚登記即可辦理依親居留。沒有烙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