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問題 - 人際關係

Table of Contents


正常的委員會

不管人數多少

要通過或是否決議案都是要一半以上才成立


現在問題來了

我現在這個委員會

總共有五個人

裡面的草案是說

如果一個人不同意

議案都不能通過

理由是

才五個人

如果要不同意法案的話

要三個人

這樣幾乎裡面的人要不同意

法案才能不通過

這樣比例太高了



由於這樣

我想要修改這個部分內容

但是我提出的理由


只能以

"正常"來講要過半數不同意才算是不同意

這個理由反駁



有人有更好的解釋方式

來說明這段話嗎??

不知道要怎麼表達

感謝各位大大

--

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1-09-16
要把委員共識制改成多數決實在是太難了.犯眾怒喔
Megan avatarMegan2011-09-20
推犯眾怒 處理的不好可能會被委員會成員排擠
Jacky avatarJacky2011-09-25
其實沒有說哪一種才叫正常XD 各有優缺點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9-29
多數決是服從多數, 議事進行方式較強硬快速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9-29
共識決是尊重少數, 如果沒共識就會拖延議程, 但可避免多
數暴力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9-30
先看你委員會的目的是什麼吧? 去google多數決的優點看看
Andy avatarAndy2011-10-05
現在我們還是在討論階段 所以想要
更改決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