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是Taiwanese boys are easy?? - 異國戀

By Caitlin
at 2013-07-11T22:24
at 2013-07-11T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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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有趣的問題,其實它快變成月經問題了。每當重大CCR事件討論到某一程度時,都會
有不少朋友開始質問為何當女生有相對較多的性經驗會被罵,男生有相對較多的性經驗則
被推崇?當女生跟洋人交往受到負面批評,男性跟洋人交往則被說台灣之光?
針對這社會對女性男性之性愛行為的差別性評價,本魯蛇我有做過些許的探討,至於洋人
的部分則容我跳過,但本文部分內容同樣可套用在與洋人交往這事情上。以下為本蛇的
拙見,歡迎各位網友提出嚴厲的批評或指正:
我認為該分成兩議題來討論:
甲.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女生大致上是持著負面評價。
乙.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著正面評價。
對於甲,我個人極為反對負面批評性驗多的女生,理由有2:
1.戀愛權跟性自主的權利是基本人權,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
我主張我們都要支持也捍衛女生男生的基本人權,我捍衛別人權利跟自由也是替自己
捍衛。因此,我非常反對嘲笑/酸/鄙視/歧視一個人的性經驗數量或是性愛對象選擇。
2. 父權思維(註1),看似會讓男性受惠,讓女性受壓榨,實質上不是如此,只有頂尖或
特權階層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層的男性都不如相對映階級的女性。
註1: 有不少朋友提到,會有前述甲項目的發生是男人沙文主義作祟,是父權思維。因此,
要討論甲議題,就不得不去探討”父權思維”,但所謂的”父權”目前沒有嚴謹且統一的
定義,各種父權定義內容意識型態也複雜交錯,難以定論,因此非常容易讓討論失焦。
鑑於此點,請容我在本文把"父權思維"暫時賦予以一個非常籠統的定義,其定義就是
ptt朋友常提到(尤其是女版前陣子CCR相關討論串回文所題到)的特質 - "男性中心"、
"男性支配"、"重男輕女"及"女性為男性附屬"。
目前社會主流為父權思維,重男輕女,看似這大環境會讓男性受惠,讓女性受壓榨,實質
上不是如此,只有頂尖階層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層的男性都不如相對映階級的
女性。為何如此呢? 要回答這問題,需要很長篇幅的文章來禪述,內容牽涉到父權思維下
的不平等女男責任分工、女男受到社會的不平等期待、重男輕女觀念造成女男人口比失衡
、女性朋友在很多方面被壓迫,造成部分女性朋友不得不藉由兩性互動市場的巨大優勢來
制衡其他方面的劣勢、父權思維延伸出的”女性性愛吃虧論”深植人心,反而阻止了女性
選擇到好男人,且阻礙了台灣人成長的機會...等等等,問題包含很多面向,錯綜複雜。
因個人時間有限,本篇原po又只是問兩性互動,在此僅簡短的解釋父權思維對兩性感情
的影響:
2-1.女男失衡,女生因禍得福(但我不認為女生全體而言是賺到,而是因大禍得小福)
簡單來說,在父權社會,因為重男輕女造成了女男嚴重失衡,進一步促成了現下兩性互動
市場中女生具有巨大優勢。
兩性市場上的女男互動,雙方的人數多寡決定誰是有優勢的一方,這是很基本的經濟學。
當然,這論述的大前提是我認定女男組群雙方各自的條件分布都差不多:每1000萬女生中
如有50萬頂尖、700萬普通、250萬魯蛇,那同樣的每1200萬男生中大概有60萬頂尖、840萬
普通、300萬魯蛇,實際分布比例我不知道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女男分布是接近的。然後
為何我用10M vs. 12M當作例子?是的沒錯,台灣單身感情市場面臨的正是女男比低於
100:120的比例。
最基本簡單的經濟力量 + 人體最原始的需求再配合上這世界主流價值觀就是男生要追女生,
數個因素連合下所產生的社會運行力量,不是一套輿論或是意識形態就可以打破的,什麼
"男性中心"、"男性支配"、 "女性為男性附屬",對於占絕大多數的非頂尖無特權的男生
來說,根本就是屎。其結果就是,在兩性互動上:
頂尖特權男 > 頂尖女 > 普女 >> 普男 > 魯蛇女 > 魯蛇男
甚至,有些朋友還主張:
頂尖男 > 頂尖女 > 普女 > 魯蛇女 > 普男 > 魯蛇男
另外,於兩性互動上的優勢,可以轉化成許多其他方面的優勢,有些可以很簡單地轉換,
有些則需要拋棄一些固有的道德價值觀方可轉換。當然,也有不少面向則不能從兩性
互動上的優勢取得任何好處,不過這離題了。言歸正傳,上述現象再加上其他父權思維
丟給男生的各式各樣有沒有的責任義務包袱,造成的結果就是父權思維的福利好處只有
頂尖特權男才有,但責任義務則是每位男生都要負擔喔 ^.< 另外還有男生交友空間也
被大大壓縮。時常可以看到網友抱怨男生在職場並沒有優勢到哪,同時卻要撐起全部或
大部分家庭或約會支出,就是在說這現象。
這論點其實之前在ptt已被其他朋友提出。萬惡的重男輕女觀念,很諷刺地,讓多數的男生
在這社會上比相同等級的女生處於劣勢。
題外話,真正對女性同胞的性自主有實質影響力(包含打壓)的族群,不是同齡的男生,
而是女性同胞的長輩以及女性同胞自己的女性朋友群,如有朋友對這論述有興趣更深入
了解,歡迎另闢討論串或站內信一起討論。
2-2.父權思維框架了女生的角色,也框架了男生的角色
女男扮演的角色各自被定型,女生就應該a,b,c,d…男生就應該 p,q,r,s…. 如果女男
雙方人格特質及性向剛好能配合這套硬性規範也就罷了,但其實每個人都不一樣,多數人
都是強迫委屈自己來配合這套規範,女生男生族群各自被期待進入” 適合”的職場,哪個
女生男生膽敢跨入刻版印象(父權思維造成)所不認可的行業,則會遭到打壓或社會歧視
。
簡言之,只要妳你個性興趣不適合這框架,都將要委曲求全不然就準備受異樣眼光,真是
百大害而只有數小利,女男兩敗俱傷。
2-3. 父權思維所延伸的各種”女性性愛吃虧”論述,不僅壓縮女男雙方的交友空間,也
壓制了守法好男人成長茁壯的機會。
諸如"女男做愛是女方吃虧"、"女方該守貞潔"、"女方性經驗多就是__(請自行帶入各種這
社會常見的難聽名詞)"等論述都是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不僅大大傷害女性朋友的性自主權,
也傷害到非頂尖階級女性男性朋友的交友空間。
父權思維盤據世界以久,其中亞洲的台灣及鄰近國家(包含我國淪陷區)相較於西方則更
嚴重,父權思維所衍生出來的"女性性愛吃虧論"早已潛移默化,深植人心。我國的法規、
各國中高中校規及我國盛行的道德標準,都有"女性性愛吃虧論"的影子。日前一些性侵案
被法院判無罪的案件討論串,均有不少朋友分析出女方告了再說的態度原因為現下社會
輿論及司法體系在處理性侵、性騷擾、兩性糾紛及離婚案件時,均稍微偏向女方。另外,
雖然我沒證據,我懷疑女性性愛吃虧論造成當初立法時候我國合法性行為的年齡設定比
西方國家高,而且也違反人體器官運作(這論述可參考我的這篇文:
http://disp.cc/b/654-5Xk6)。我也認為,我國的14,16,18歲未成年性行為法律根本是
在歧視我們;試問,為何外國人的”心智成熟可負責”年齡是16歲,而我們台灣男女是
18歲?好,退一步說,就算我們台灣人智慧發展緩慢(事實上台灣人比西方人都還要聰明
,這有統計報告),我們平均要比別國晚個一兩年才”具有判斷力”,怎我國國高中學生
又要強迫學習比西方國家多很多的內容?真是自相矛盾。附帶一提,降低法律定義的
成年年齡有助於降低廖國豪案等這種濫用法律保護傘的犯罪事件。
我是7年級生,以我這年代的人來舉例,我們的師長及長輩都用這套女性性愛吃虧論來訓誡
及管教我們。在這環境背景下,守法守道德規範的男生(譬如我們廣大的ptt鄉民)誤信了
這套準則,我國法律定義的”未成年”女性或18出頭女性只剩下敢違反法律違反父母師長
訓誡的男生可交往或性愛(另有朋友指出交往!=性愛,雖無必然關係但以目前社會氛圍
這也相去不遠了), 不少年輕女生因為沒有守法守道德規範男人可以選擇,造成各式各樣的
社會案件,更加讓人深信那套規範是好的。
更多相關論述可參考: http://disp.cc/b/654-5Xk6
另外一點就是變相阻礙女生找到更合適的伴侶,我認為,對大部分人而言,不管性技也好
還是跟異性互動交往的技能也罷,都是要一步一步訓練出來的。
我一向主張,對男生來說:
跟女生實際互動 >>>>> 跟女生網路互動 > 跟男人互動 >> 完全跟人沒互動
跟女生實際性行為的成長 >>>>> 跟充氣娃娃 > 看A片
我有幾位男性朋友當他們都上大學了,其父母還在宣導(依我看根本就是恐嚇)女性性愛
吃虧論,要求他們在結婚前不得”欺負”不是當老婆的女生,他們的成長機會就這樣被
遏止了,我在工作場所認識了兩個男生,分別來自113及112, 113男當年也是聽從師長父母
那套父權道德的教誨,21歲前克制自己不能跟法律所謂的”未成年”女友從事性行為,後
來因故分手,直到25歲研究所畢業當完兵後交到新的女友,當時她剛滿19。結果這女友嫌
棄他性技巧很差,容易緊張軟屌,而且又不持久,跟她之前7個前男友比起來遜多了,
半年後以沒法滿足她為由分了。
另一個112的則比較慘,國高中6年下來本有約4個交女友的機會,結果當年聽從父母師長那套
荒謬的父權道德標準,4次機會都斷然拒絕,後來23歲研究所時交到一個,不久後女生認為他
很不體貼,很多細節眉角女方認為23歲男人早該具備可他都不懂,都還要她教,結果3個月後
就分。
以本版CCR來說,東亞男(包含台男)受到父權道德標準(包含女性性愛吃虧論)的荼毒,
國中高中不准談戀愛,也不准性愛(做了你就是欺負女方,女方就是吃虧了,你就要給我
負責),台男第一次戀愛及性愛年齡均落後西方國家至少1.5~2年以上(台男平均第一次
性愛年齡超過17歲,美國為例,則是低於16歲),難怪部分CCR女指控台男技巧差、不了解
女生、不懂情趣...等,為何?除了部分CCR女的心理作因素,還有就是我們社會的”女性
性愛吃虧論”及受這思想制定的法律及道德法律標準大大拖延了我們台男跟女生互動的
時機,外國男人在感情及性愛事務上已經訓練兩三年了我們台男的父母師長才開始放行。
以我前述分享的例子,那兩男的前女友們之前都交往了多個違反我國未成年性行為法律及
道德標準的男子,並且用他們那已經訓練多年的男女互動知識技巧來當下個男友的審核
標準,事實上,部分CCR女生在跟比台男多出不少戀愛/性愛訓練的外國男生互動後,隨之
也以這新標準來批評受到女性性愛吃虧論荼毒的台灣男性。
其實我有觀察到,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在新的世代(8年級,9年級)有減少的趨向,愈來
愈多父母也不再鳥女性性愛吃虧論這一套,這是不錯的象徵,我期望我的觀察及論述最多
只能套用到7,8年級,讓我們繼續努力,在10年級或11年級的世代可以完全去除這思維。
此部分總結:
我強烈支持保障個人基本自由權,譴責任何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譴責女性性愛吃虧論,
譴責父權思維。父權思維的社會,只有頂尖或有特權的男生可得利,但總體來說女生
因大禍得小福,男生因小福得大禍,社會上的女生男生雙雙皆輸。
接下來談論乙 -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著正面評價。
本文之前有提到,人口失衡+主流價值觀是男生要追女生,台女(港中日韓等都是)在女男
兩性互動市場上女生有巨大優勢,男生在尋找戀愛伴侶或單純性伴侶上均比同等級女生
困難(請注意同等級這詞,常看見有朋友會拿魯女不如帥哥這種論述來反駁,這種下駟
對上駟的論述無助於討論)。因此,若一個男生可以吸引到為數不少的女性朋友,很大的
機率是他有一個或數個強項;如果那男生又是矮醜窮,那更不得了,他必然曾經付出巨大
的時間精力去努力,我們社會對於努力的人都持與肯定及鼓勵的態度。
同樣論述一樣可套用在與洋人交往這事情上,在跨種族女男互動中,亞男跟黑女是最乏人
問津的族群,有研究指出這包含了刻板印象及歧視(請參考這篇短文:
http://www.asian-studies.uci.edu/node/406)。台男要吸引到外女還需習得該女的母語
在這後天不良的困境下,台男要能吸引到洋女所需付出的努力必須達到一定的水準,
對於努力的人,我們社會都肯定。
這一兩年的新聞,我們可以看到,大家對於20歲出頭可以開長輩買的C63, 650沒人欽佩
致敬,但ptt上各種白手起家努力成功的故事推文永遠不會少。
或許有朋友會反問:妳/你們怎知道女生就沒非常努力過?
我極為贊同給予努力付出的女性鼓勵及正面評價,不過實務上,台灣這女男互動市場,在
女少男多的情況下,人多的那方只能努力互相競爭提升自己脫穎而出,每100萬台男的努力
量一定多過每100萬台女的努力量,女性特別努力的例子有但是偏少,各位朋友若有例子
當然可以提出讓大家仰慕及學習。另外各位朋友也別誤會我是在為男生護航,我認為這沒
什麼好護航的,以我自己立場來說,這些外界的評論充其量也就是別人的閒言閒語,我
相信很多男生(包含我)寧願不受社會讚賞(這能吃嗎?)但能擁有巨大兩性互動市場上的
優勢。
並且,我們人類本來就會從通例、高機率的選項去對一件事情做判斷,基於成本考量,
人們沒辦法去為了相對少數機率的事件來做嚴謹的檢驗。這就如同的確有研究顯示亞男
陰莖平均上略短於白男黑男,雖說亞男當中一定有大陰莖特例,白黑男中一定也有短小
特例,但部分追求大陰莖的女生族群不會因此花時間去尋找長陰莖亞男,直接從白男黑男
中找伴侶,亞男,一律先剔除,這族群女性朋友如此,這社會也是如此。總歸一句話,
這是機率大小的問題,男生可以吸引很多異性或交到洋女,有高機率是他自己努力來的,
這社會因此先一律以予肯定,但若發現該男用了非法非道德手段,則會改變輿論並
譴責之。
其實有例子,可以支持這”努力肯定論”,上個月的鄧文迪(女)離婚案,有人把鄧文迪的
事蹟列出來討論,大家對她用各種努力及聰明的手段來爭取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很是推崇,
部分網友還封她為CCR霸主,八卦版(某些朋友指控仇女仇CCR最深的版)朋友對她正面
評價大於負面評價,請參考: http://disp.cc/b/332-5Vkq。另一案例,李宗瑞,雖然網友
鍵盤上宗瑞哥宗瑞哥的叫,實質上是酸他居多,大多數人都對他感到不齒,沒人盲目的
推崇他的性愛經驗,有也大多是反串。PTT也有案例是大家推崇自己努力獲得成就的人,
但後來被挖出其時靠父母及走後門,瞬間由紅轉黑,就是這道理。當然,也可反駁說才
幾個個案算什麼,我尊重意見。
總結:
1.我認為我們都該捍衛憲法保障的自由權,譴責及擺脫父權思維,我們絕不應對女性朋友
的性行為或感情選擇做任何批評、嘲笑、歧視。
2.這社會對於努力的人都持與肯定及鼓勵的態度,只要是努力取得的成果,則理所當然
會被予以肯定。
感謝大家的閱讀 歡迎討論或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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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朋友開始質問為何當女生有相對較多的性經驗會被罵,男生有相對較多的性經驗則
被推崇?當女生跟洋人交往受到負面批評,男性跟洋人交往則被說台灣之光?
針對這社會對女性男性之性愛行為的差別性評價,本魯蛇我有做過些許的探討,至於洋人
的部分則容我跳過,但本文部分內容同樣可套用在與洋人交往這事情上。以下為本蛇的
拙見,歡迎各位網友提出嚴厲的批評或指正:
我認為該分成兩議題來討論:
甲.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女生大致上是持著負面評價。
乙.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著正面評價。
對於甲,我個人極為反對負面批評性驗多的女生,理由有2:
1.戀愛權跟性自主的權利是基本人權,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
我主張我們都要支持也捍衛女生男生的基本人權,我捍衛別人權利跟自由也是替自己
捍衛。因此,我非常反對嘲笑/酸/鄙視/歧視一個人的性經驗數量或是性愛對象選擇。
2. 父權思維(註1),看似會讓男性受惠,讓女性受壓榨,實質上不是如此,只有頂尖或
特權階層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層的男性都不如相對映階級的女性。
註1: 有不少朋友提到,會有前述甲項目的發生是男人沙文主義作祟,是父權思維。因此,
要討論甲議題,就不得不去探討”父權思維”,但所謂的”父權”目前沒有嚴謹且統一的
定義,各種父權定義內容意識型態也複雜交錯,難以定論,因此非常容易讓討論失焦。
鑑於此點,請容我在本文把"父權思維"暫時賦予以一個非常籠統的定義,其定義就是
ptt朋友常提到(尤其是女版前陣子CCR相關討論串回文所題到)的特質 - "男性中心"、
"男性支配"、"重男輕女"及"女性為男性附屬"。
目前社會主流為父權思維,重男輕女,看似這大環境會讓男性受惠,讓女性受壓榨,實質
上不是如此,只有頂尖階層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層的男性都不如相對映階級的
女性。為何如此呢? 要回答這問題,需要很長篇幅的文章來禪述,內容牽涉到父權思維下
的不平等女男責任分工、女男受到社會的不平等期待、重男輕女觀念造成女男人口比失衡
、女性朋友在很多方面被壓迫,造成部分女性朋友不得不藉由兩性互動市場的巨大優勢來
制衡其他方面的劣勢、父權思維延伸出的”女性性愛吃虧論”深植人心,反而阻止了女性
選擇到好男人,且阻礙了台灣人成長的機會...等等等,問題包含很多面向,錯綜複雜。
因個人時間有限,本篇原po又只是問兩性互動,在此僅簡短的解釋父權思維對兩性感情
的影響:
2-1.女男失衡,女生因禍得福(但我不認為女生全體而言是賺到,而是因大禍得小福)
簡單來說,在父權社會,因為重男輕女造成了女男嚴重失衡,進一步促成了現下兩性互動
市場中女生具有巨大優勢。
兩性市場上的女男互動,雙方的人數多寡決定誰是有優勢的一方,這是很基本的經濟學。
當然,這論述的大前提是我認定女男組群雙方各自的條件分布都差不多:每1000萬女生中
如有50萬頂尖、700萬普通、250萬魯蛇,那同樣的每1200萬男生中大概有60萬頂尖、840萬
普通、300萬魯蛇,實際分布比例我不知道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女男分布是接近的。然後
為何我用10M vs. 12M當作例子?是的沒錯,台灣單身感情市場面臨的正是女男比低於
100:120的比例。
最基本簡單的經濟力量 + 人體最原始的需求再配合上這世界主流價值觀就是男生要追女生,
數個因素連合下所產生的社會運行力量,不是一套輿論或是意識形態就可以打破的,什麼
"男性中心"、"男性支配"、 "女性為男性附屬",對於占絕大多數的非頂尖無特權的男生
來說,根本就是屎。其結果就是,在兩性互動上:
頂尖特權男 > 頂尖女 > 普女 >> 普男 > 魯蛇女 > 魯蛇男
甚至,有些朋友還主張:
頂尖男 > 頂尖女 > 普女 > 魯蛇女 > 普男 > 魯蛇男
另外,於兩性互動上的優勢,可以轉化成許多其他方面的優勢,有些可以很簡單地轉換,
有些則需要拋棄一些固有的道德價值觀方可轉換。當然,也有不少面向則不能從兩性
互動上的優勢取得任何好處,不過這離題了。言歸正傳,上述現象再加上其他父權思維
丟給男生的各式各樣有沒有的責任義務包袱,造成的結果就是父權思維的福利好處只有
頂尖特權男才有,但責任義務則是每位男生都要負擔喔 ^.< 另外還有男生交友空間也
被大大壓縮。時常可以看到網友抱怨男生在職場並沒有優勢到哪,同時卻要撐起全部或
大部分家庭或約會支出,就是在說這現象。
這論點其實之前在ptt已被其他朋友提出。萬惡的重男輕女觀念,很諷刺地,讓多數的男生
在這社會上比相同等級的女生處於劣勢。
題外話,真正對女性同胞的性自主有實質影響力(包含打壓)的族群,不是同齡的男生,
而是女性同胞的長輩以及女性同胞自己的女性朋友群,如有朋友對這論述有興趣更深入
了解,歡迎另闢討論串或站內信一起討論。
2-2.父權思維框架了女生的角色,也框架了男生的角色
女男扮演的角色各自被定型,女生就應該a,b,c,d…男生就應該 p,q,r,s…. 如果女男
雙方人格特質及性向剛好能配合這套硬性規範也就罷了,但其實每個人都不一樣,多數人
都是強迫委屈自己來配合這套規範,女生男生族群各自被期待進入” 適合”的職場,哪個
女生男生膽敢跨入刻版印象(父權思維造成)所不認可的行業,則會遭到打壓或社會歧視
。
簡言之,只要妳你個性興趣不適合這框架,都將要委曲求全不然就準備受異樣眼光,真是
百大害而只有數小利,女男兩敗俱傷。
2-3. 父權思維所延伸的各種”女性性愛吃虧”論述,不僅壓縮女男雙方的交友空間,也
壓制了守法好男人成長茁壯的機會。
諸如"女男做愛是女方吃虧"、"女方該守貞潔"、"女方性經驗多就是__(請自行帶入各種這
社會常見的難聽名詞)"等論述都是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不僅大大傷害女性朋友的性自主權,
也傷害到非頂尖階級女性男性朋友的交友空間。
父權思維盤據世界以久,其中亞洲的台灣及鄰近國家(包含我國淪陷區)相較於西方則更
嚴重,父權思維所衍生出來的"女性性愛吃虧論"早已潛移默化,深植人心。我國的法規、
各國中高中校規及我國盛行的道德標準,都有"女性性愛吃虧論"的影子。日前一些性侵案
被法院判無罪的案件討論串,均有不少朋友分析出女方告了再說的態度原因為現下社會
輿論及司法體系在處理性侵、性騷擾、兩性糾紛及離婚案件時,均稍微偏向女方。另外,
雖然我沒證據,我懷疑女性性愛吃虧論造成當初立法時候我國合法性行為的年齡設定比
西方國家高,而且也違反人體器官運作(這論述可參考我的這篇文:
http://disp.cc/b/654-5Xk6)。我也認為,我國的14,16,18歲未成年性行為法律根本是
在歧視我們;試問,為何外國人的”心智成熟可負責”年齡是16歲,而我們台灣男女是
18歲?好,退一步說,就算我們台灣人智慧發展緩慢(事實上台灣人比西方人都還要聰明
,這有統計報告),我們平均要比別國晚個一兩年才”具有判斷力”,怎我國國高中學生
又要強迫學習比西方國家多很多的內容?真是自相矛盾。附帶一提,降低法律定義的
成年年齡有助於降低廖國豪案等這種濫用法律保護傘的犯罪事件。
我是7年級生,以我這年代的人來舉例,我們的師長及長輩都用這套女性性愛吃虧論來訓誡
及管教我們。在這環境背景下,守法守道德規範的男生(譬如我們廣大的ptt鄉民)誤信了
這套準則,我國法律定義的”未成年”女性或18出頭女性只剩下敢違反法律違反父母師長
訓誡的男生可交往或性愛(另有朋友指出交往!=性愛,雖無必然關係但以目前社會氛圍
這也相去不遠了), 不少年輕女生因為沒有守法守道德規範男人可以選擇,造成各式各樣的
社會案件,更加讓人深信那套規範是好的。
更多相關論述可參考: http://disp.cc/b/654-5Xk6
另外一點就是變相阻礙女生找到更合適的伴侶,我認為,對大部分人而言,不管性技也好
還是跟異性互動交往的技能也罷,都是要一步一步訓練出來的。
我一向主張,對男生來說:
跟女生實際互動 >>>>> 跟女生網路互動 > 跟男人互動 >> 完全跟人沒互動
跟女生實際性行為的成長 >>>>> 跟充氣娃娃 > 看A片
我有幾位男性朋友當他們都上大學了,其父母還在宣導(依我看根本就是恐嚇)女性性愛
吃虧論,要求他們在結婚前不得”欺負”不是當老婆的女生,他們的成長機會就這樣被
遏止了,我在工作場所認識了兩個男生,分別來自113及112, 113男當年也是聽從師長父母
那套父權道德的教誨,21歲前克制自己不能跟法律所謂的”未成年”女友從事性行為,後
來因故分手,直到25歲研究所畢業當完兵後交到新的女友,當時她剛滿19。結果這女友嫌
棄他性技巧很差,容易緊張軟屌,而且又不持久,跟她之前7個前男友比起來遜多了,
半年後以沒法滿足她為由分了。
另一個112的則比較慘,國高中6年下來本有約4個交女友的機會,結果當年聽從父母師長那套
荒謬的父權道德標準,4次機會都斷然拒絕,後來23歲研究所時交到一個,不久後女生認為他
很不體貼,很多細節眉角女方認為23歲男人早該具備可他都不懂,都還要她教,結果3個月後
就分。
以本版CCR來說,東亞男(包含台男)受到父權道德標準(包含女性性愛吃虧論)的荼毒,
國中高中不准談戀愛,也不准性愛(做了你就是欺負女方,女方就是吃虧了,你就要給我
負責),台男第一次戀愛及性愛年齡均落後西方國家至少1.5~2年以上(台男平均第一次
性愛年齡超過17歲,美國為例,則是低於16歲),難怪部分CCR女指控台男技巧差、不了解
女生、不懂情趣...等,為何?除了部分CCR女的心理作因素,還有就是我們社會的”女性
性愛吃虧論”及受這思想制定的法律及道德法律標準大大拖延了我們台男跟女生互動的
時機,外國男人在感情及性愛事務上已經訓練兩三年了我們台男的父母師長才開始放行。
以我前述分享的例子,那兩男的前女友們之前都交往了多個違反我國未成年性行為法律及
道德標準的男子,並且用他們那已經訓練多年的男女互動知識技巧來當下個男友的審核
標準,事實上,部分CCR女生在跟比台男多出不少戀愛/性愛訓練的外國男生互動後,隨之
也以這新標準來批評受到女性性愛吃虧論荼毒的台灣男性。
其實我有觀察到,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在新的世代(8年級,9年級)有減少的趨向,愈來
愈多父母也不再鳥女性性愛吃虧論這一套,這是不錯的象徵,我期望我的觀察及論述最多
只能套用到7,8年級,讓我們繼續努力,在10年級或11年級的世代可以完全去除這思維。
此部分總結:
我強烈支持保障個人基本自由權,譴責任何女性性自主打壓輿論,譴責女性性愛吃虧論,
譴責父權思維。父權思維的社會,只有頂尖或有特權的男生可得利,但總體來說女生
因大禍得小福,男生因小福得大禍,社會上的女生男生雙雙皆輸。
接下來談論乙 - 這社會對於性經驗(次數/對象)相對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著正面評價。
本文之前有提到,人口失衡+主流價值觀是男生要追女生,台女(港中日韓等都是)在女男
兩性互動市場上女生有巨大優勢,男生在尋找戀愛伴侶或單純性伴侶上均比同等級女生
困難(請注意同等級這詞,常看見有朋友會拿魯女不如帥哥這種論述來反駁,這種下駟
對上駟的論述無助於討論)。因此,若一個男生可以吸引到為數不少的女性朋友,很大的
機率是他有一個或數個強項;如果那男生又是矮醜窮,那更不得了,他必然曾經付出巨大
的時間精力去努力,我們社會對於努力的人都持與肯定及鼓勵的態度。
同樣論述一樣可套用在與洋人交往這事情上,在跨種族女男互動中,亞男跟黑女是最乏人
問津的族群,有研究指出這包含了刻板印象及歧視(請參考這篇短文:
http://www.asian-studies.uci.edu/node/406)。台男要吸引到外女還需習得該女的母語
在這後天不良的困境下,台男要能吸引到洋女所需付出的努力必須達到一定的水準,
對於努力的人,我們社會都肯定。
這一兩年的新聞,我們可以看到,大家對於20歲出頭可以開長輩買的C63, 650沒人欽佩
致敬,但ptt上各種白手起家努力成功的故事推文永遠不會少。
或許有朋友會反問:妳/你們怎知道女生就沒非常努力過?
我極為贊同給予努力付出的女性鼓勵及正面評價,不過實務上,台灣這女男互動市場,在
女少男多的情況下,人多的那方只能努力互相競爭提升自己脫穎而出,每100萬台男的努力
量一定多過每100萬台女的努力量,女性特別努力的例子有但是偏少,各位朋友若有例子
當然可以提出讓大家仰慕及學習。另外各位朋友也別誤會我是在為男生護航,我認為這沒
什麼好護航的,以我自己立場來說,這些外界的評論充其量也就是別人的閒言閒語,我
相信很多男生(包含我)寧願不受社會讚賞(這能吃嗎?)但能擁有巨大兩性互動市場上的
優勢。
並且,我們人類本來就會從通例、高機率的選項去對一件事情做判斷,基於成本考量,
人們沒辦法去為了相對少數機率的事件來做嚴謹的檢驗。這就如同的確有研究顯示亞男
陰莖平均上略短於白男黑男,雖說亞男當中一定有大陰莖特例,白黑男中一定也有短小
特例,但部分追求大陰莖的女生族群不會因此花時間去尋找長陰莖亞男,直接從白男黑男
中找伴侶,亞男,一律先剔除,這族群女性朋友如此,這社會也是如此。總歸一句話,
這是機率大小的問題,男生可以吸引很多異性或交到洋女,有高機率是他自己努力來的,
這社會因此先一律以予肯定,但若發現該男用了非法非道德手段,則會改變輿論並
譴責之。
其實有例子,可以支持這”努力肯定論”,上個月的鄧文迪(女)離婚案,有人把鄧文迪的
事蹟列出來討論,大家對她用各種努力及聰明的手段來爭取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很是推崇,
部分網友還封她為CCR霸主,八卦版(某些朋友指控仇女仇CCR最深的版)朋友對她正面
評價大於負面評價,請參考: http://disp.cc/b/332-5Vkq。另一案例,李宗瑞,雖然網友
鍵盤上宗瑞哥宗瑞哥的叫,實質上是酸他居多,大多數人都對他感到不齒,沒人盲目的
推崇他的性愛經驗,有也大多是反串。PTT也有案例是大家推崇自己努力獲得成就的人,
但後來被挖出其時靠父母及走後門,瞬間由紅轉黑,就是這道理。當然,也可反駁說才
幾個個案算什麼,我尊重意見。
總結:
1.我認為我們都該捍衛憲法保障的自由權,譴責及擺脫父權思維,我們絕不應對女性朋友
的性行為或感情選擇做任何批評、嘲笑、歧視。
2.這社會對於努力的人都持與肯定及鼓勵的態度,只要是努力取得的成果,則理所當然
會被予以肯定。
感謝大家的閱讀 歡迎討論或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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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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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13-07-14T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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