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未成年小孩的姓名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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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未婚生子,但是小孩的父親有拿民間的結婚證書去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結果小孩的姓氏就從父姓了,但是我們並沒有舉行公開儀式,而當初寫結婚登記的見證人也只有一人,所以我們分開之後我向法院聲請婚姻無效,法院判決婚姻無效成立我亦擁有小孩的監護權,可是我多次到戶政事務所詢問有關要更改小孩姓名的問題,戶政事務所人員跟我說現在無法規可辦理,小孩從我跟孩子的父親分開之後男方都沒來探望過,也沒有協助扶養過小孩,我也完全聯絡不上對方,無法理解為何要離婚的而行使親權的情形才能聲請跟行使親權的父母方同姓,而我的情形卻不行現在我有對象要結婚了,我的對象希望我結婚後小孩能跟他同姓,請問我要怎樣做,才能更改小孩的姓名,如果需要小孩生父的同意但是我根本聯絡不上對方,那應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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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07-09-06
叫妳先生收養妳的小孩...請問妳小孩的監護權歸妳?如果是的話....他收養妳的小孩...依民法1078條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因為監護權歸妳...所以由妳(被收養者的法代)與妳先生(收養者)以書面約定從收養者之姓...那這樣就可以成功了...但是勸妳還是先去問問妳先生那邊ㄉ戶政..因為是登記還是由他們登記妳把我的說法...說給他們(戶政人員)聽..這樣是否可以..不過依照民法來說..這樣應該是可以...但現行因親屬篇有修改..有多從姓問題..可能會往上報請函示如果戶政人員不確定..請他們把妳這樣的想法上報給內政部函示定...但如果監護權不是妳ㄉ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