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款分擔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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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erk (lighter)》之銘言:
: 不好意思在網路上看到
: 婚後買房
: 情況A: 婚後共同付錢買房,共同登記。
: →房子隸屬於雙方的財產,所以皆有權利分配財產。
: 情況B:婚後不論是由甲方或乙方繳納房屋貸款,或雙方一起繳納,產權僅登記於其中一方。
: →房子的所有權是屬於登記名字的那個人,但對方有權利可以要求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所以 意思是目前老婆可單獨處分房屋(原價售出的話) 老公可取得當初支付的259萬
: 剩餘都是老婆的 對吧
: 所以應該先跟老公談好是否所有都對半出 然後房屋改共同
: 家用也對半出 這樣應該才是正解 吧?

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要有太美好的想像哦~~
因為這個表示另一半只能分「剩下的」
沒有人能保証會「剩下」多少~~

案例一:房子在老婆名下,抵押借款投資,然後賠光了...

案例二:市價1500萬的房子,用1000萬賣給自己親友...

所以還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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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20-02-07
賤賣也是可以提告要回該拿的部分喔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2-08
賤賣還可以拿一半,直接贈與過戶就gg了
Tracy avatarTracy2020-02-11
推樓上....持有者是誰真的很重要啊,就算提告拿回
部份金房款,但你無法阻止你住的家莫名其妙就被賣
掉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2-16
推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佔上風啊 有請求權沒錯但打官
司耗時 可能訴訟還沒打完房子就被移轉走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2-18
如果都考慮到這了,要不要直接離婚比較安全啊
Kama avatarKama2020-02-18
所以我才說主導權在女生身上,她不用這麼難過
Noah avatarNoah2020-02-21
簡言之原原PO的無知讓她自己產生了不必要的困擾,她
看完推噓文應該可放寬心。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2-26
真覺得錢不夠只好想辦法開源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