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夫妻感情不好.老公不負責任.不准我交朋友.整天只玩電腦! - 感情Thomas · 2007-12-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大大麻煩一下...幫幫我!!我跟我老公常常因為電腦而吵架...他愛玩電腦不上班...也不幫忙顧小孩...現在我跟他分居了.我跟小孩都搬出來住.我也一直在家照顧小孩所以一直無法外出工作....他也都沒過問小孩過的好不好~我要跟她離婚他也不離...請問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怎樣做小孩歸我又可以跟他順利離婚!?還有我能控告他惡意遺棄嗎??...Showmore感情All CommentsHedwig2007-12-01我不用貼法條的方式回答妳離婚方式可以雙方協議離婚或以訴請離婚的方式行之。1.協議離婚是雙方就離婚條件談好,除離婚雙方外另須見證人二名,或由律師見證後由法院公證執行。2.訴請離婚是雙方中有任一方不願參與協議,因此訴諸法院由法官判決離婚(妳說先生不願意離婚就要用此方法)。3.訴情離婚時,若先生不爭取子女監護權小孩當然就判給妳,反之,法官會審視誰對小孩的生活最有幫助,就將小孩判給誰(一般來說小孩六歲之前都是由母親獲得監護權的機會較大)。4.目前台灣並沒有贍養費的判例,因此若妳先生有財產(不動產或動產及存款)你可依要求一半的權利!若你還有小孩的監護權,妳就可以再爭取小孩未來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由前夫支付。至於妳所謂的遺棄罪!?因小孩有妳照顧,所以不構成遺棄,惟,若你們離婚那這段時間小孩的開銷妳可以請求先生支付(不過最好有收據)。2007-12-0611:23:22補充:1.目前台灣還沒有以分居多久而離婚的判例2.小孩的監護權除了以小孩最大的利益之外!六歲以前判給母親的機會也很大,所以妳要有正當的工作贏面比較大...ShowmoreEden2007-12-05老公吃這後居然性慾大開每年全台.百萬人吃過性藥你還懷疑?害怕小三降臨嗎?讓春藥救妳http://17known.com/Elizabeth2007-12-01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直接申請裁判離婚吧!...ShowmoreRelated Posts我該如何挽回我喜歡的人的戀情?怎樣的男人才算有出息?才值得托付終身?適婚熟女請回答!!!夫妻宮有紫微七殺陀羅--何解才正確?這種情形男方會被告傷害或家暴嗎??千面女郎卡通版有結局嗎?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