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雙方都有發文得比較有趣,希望我的發文不會造成你們的不合......
首先我們來看錢的部分,
先生的角度:支付了多數的家庭開銷,婆家也有支援頭期款(買在新店)。
太太的角度:保母費用9000、家庭開銷3000-5000、自己的學費70K(1y)、自己的生活費
家裡的裝潢和坐月子的錢 70K-80K
我的角度:先說房子買在新店,我抓南勢角附近大約是33.5萬,三個人應該買30坪
(含公設30%)這樣大約是1000萬,假設首購貸八成,頭期款200萬,這樣
一個月大概是25K的貸款左右。
保母費用根據內容就是星期一到五加上假日下午保母,所以應該是6個
工作天的時間,我們算在宅就好,不要到府,那金額大約是15K*6/5=18K
也就是一人一半的價格。
學費和自己的生活費自己付應該是天經地義,畢竟你們的家事是盡量公平分配
,裝潢我個人抓30萬應該算很少了,月子中心其實落差比較大,文章也沒說
住幾天還是有甚麼特別的服務,就算6000元/天,住10天應該算是有在省了,
大概就是60K。
所以把已經付出去的200+30+6 = 236,這一部分太太支付的錢是8萬,
依據比例來算的話就是3.4%,每個月的開銷,就算太太有列的部分就好,
3K-5K一個月家庭開銷,根據經驗上來說1歲大概一個月15K左右的開銷,
也就是說以每一個月的公用支出部分25K + 15K + 18K = 58K 太太支付的
9K+5K = 14K,大約是25%左右,至於其他的兩位都沒說的部份,我就當成
剩下的是歡喜付甘願受的隱藏性成本。(交通費、管理費......等)
也就是對於先生來說太太支付的相對少很多這應該是明顯的。
家事部分我想太太沒有反駁,先生說盡量公平,我就當成是公平吧。因此在家家事是公平
但是晚上主要是太太要起來餵夜奶,我想這樣講應該對太太來說不會不公平吧。
剩下的部分就是兩邊再各自爸媽家的狀況,先生在岳家會盡量幫忙,岳家需要幫忙的地方
,這點太太沒有反駁那應該算是真的,常常(26-52次/y)回岳家吃飯也應該是沒有問題。
太太在婆家主要是照顧自己的小孩,偶爾幫忙洗碗之類的家事,一年大概回婆家3次左右
,如果平時婆家想看一下孫子會自己北上,先生會自己找時間回去原生家庭,沒有一定
要太太陪,除重大節日外。
我想以上的整理應該還行。
最後我想說結論了,兩位還年輕,能溝通的地方還有很多,先生平時並沒有少做,
甚至還有多做的部分,一年放鬆個三次應該不算是過分,相比之下太太一年還有
26-52次放鬆的機會,因為先生放鬆個三次就說不回家?我想可能需要更強力一點
的理由。
太太平常也是沒睡好,雖說難得放鬆,但是一次把這麼多的工作量一次
投到另外一半的身上我覺得這樣的比例也差太多了~很難有人可以適應的!
雖然說很多事情可以交給自己的媽媽來做,但是總是有人無法這樣的處之泰然,
所以拿著"就是她想做其實可以不用的"這樣的態度其實並不公平。因為她總想可以
留下好印象,讓兩家更和諧。兩家更和諧其實雙方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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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錢的部分,
先生的角度:支付了多數的家庭開銷,婆家也有支援頭期款(買在新店)。
太太的角度:保母費用9000、家庭開銷3000-5000、自己的學費70K(1y)、自己的生活費
家裡的裝潢和坐月子的錢 70K-80K
我的角度:先說房子買在新店,我抓南勢角附近大約是33.5萬,三個人應該買30坪
(含公設30%)這樣大約是1000萬,假設首購貸八成,頭期款200萬,這樣
一個月大概是25K的貸款左右。
保母費用根據內容就是星期一到五加上假日下午保母,所以應該是6個
工作天的時間,我們算在宅就好,不要到府,那金額大約是15K*6/5=18K
也就是一人一半的價格。
學費和自己的生活費自己付應該是天經地義,畢竟你們的家事是盡量公平分配
,裝潢我個人抓30萬應該算很少了,月子中心其實落差比較大,文章也沒說
住幾天還是有甚麼特別的服務,就算6000元/天,住10天應該算是有在省了,
大概就是60K。
所以把已經付出去的200+30+6 = 236,這一部分太太支付的錢是8萬,
依據比例來算的話就是3.4%,每個月的開銷,就算太太有列的部分就好,
3K-5K一個月家庭開銷,根據經驗上來說1歲大概一個月15K左右的開銷,
也就是說以每一個月的公用支出部分25K + 15K + 18K = 58K 太太支付的
9K+5K = 14K,大約是25%左右,至於其他的兩位都沒說的部份,我就當成
剩下的是歡喜付甘願受的隱藏性成本。(交通費、管理費......等)
也就是對於先生來說太太支付的相對少很多這應該是明顯的。
家事部分我想太太沒有反駁,先生說盡量公平,我就當成是公平吧。因此在家家事是公平
但是晚上主要是太太要起來餵夜奶,我想這樣講應該對太太來說不會不公平吧。
剩下的部分就是兩邊再各自爸媽家的狀況,先生在岳家會盡量幫忙,岳家需要幫忙的地方
,這點太太沒有反駁那應該算是真的,常常(26-52次/y)回岳家吃飯也應該是沒有問題。
太太在婆家主要是照顧自己的小孩,偶爾幫忙洗碗之類的家事,一年大概回婆家3次左右
,如果平時婆家想看一下孫子會自己北上,先生會自己找時間回去原生家庭,沒有一定
要太太陪,除重大節日外。
我想以上的整理應該還行。
最後我想說結論了,兩位還年輕,能溝通的地方還有很多,先生平時並沒有少做,
甚至還有多做的部分,一年放鬆個三次應該不算是過分,相比之下太太一年還有
26-52次放鬆的機會,因為先生放鬆個三次就說不回家?我想可能需要更強力一點
的理由。
太太平常也是沒睡好,雖說難得放鬆,但是一次把這麼多的工作量一次
投到另外一半的身上我覺得這樣的比例也差太多了~很難有人可以適應的!
雖然說很多事情可以交給自己的媽媽來做,但是總是有人無法這樣的處之泰然,
所以拿著"就是她想做其實可以不用的"這樣的態度其實並不公平。因為她總想可以
留下好印象,讓兩家更和諧。兩家更和諧其實雙方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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