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補充一下,
已經在國外結婚登記,有拿到結婚證書的同學們,要回台灣登記結婚的辦法:
要件:
1.國外核發的結婚證書
2.拿國外發的結婚證書去翻成中文,然後拿去該國台灣辦事處查驗,
並且加蓋"符合行為地法"的章
3.外國伴侶的中文姓名聲明書,同樣要拿去台灣辦事處查驗
4.本國人(如果在台灣還有戶口):拿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相片一張
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時候,如果結婚當事人任一方有出席,那就只要攜帶1~4的文件
如果任何一方皆無法親自辦理,
則必須另外再提供一份委託授權書.(同樣要經過台灣辦事處查驗)
授權人則需攜帶:授權人身分證,印章,以及授權書
對了,假設你們是要在3/31(或任何一天)在台辦理登記,
請在3/1~3/31之間把文件拿去辦事處驗證即可,
如果在登記日的30天前就拿去驗證,文件是會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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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國外結婚登記,有拿到結婚證書的同學們,要回台灣登記結婚的辦法:
要件:
1.國外核發的結婚證書
2.拿國外發的結婚證書去翻成中文,然後拿去該國台灣辦事處查驗,
並且加蓋"符合行為地法"的章
3.外國伴侶的中文姓名聲明書,同樣要拿去台灣辦事處查驗
4.本國人(如果在台灣還有戶口):拿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相片一張
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時候,如果結婚當事人任一方有出席,那就只要攜帶1~4的文件
如果任何一方皆無法親自辦理,
則必須另外再提供一份委託授權書.(同樣要經過台灣辦事處查驗)
授權人則需攜帶:授權人身分證,印章,以及授權書
對了,假設你們是要在3/31(或任何一天)在台辦理登記,
請在3/1~3/31之間把文件拿去辦事處驗證即可,
如果在登記日的30天前就拿去驗證,文件是會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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